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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監獄探訪(之九)/小 冰

時間:2018-05-16 03:15:58來源:大公網

  說說香港監獄的投訴機制。有個朋友問我:「有『街頭鬥士』投訴,把香港監獄形容為『黑獄』,都不知道是真還是假?」「看是誰在投訴,怎樣投訴。『街頭鬥士』的話,你信?」我說。

  事情是這樣的,那個「鬥士」犯了案進了監,進去後不好好思過,還嫌棄這嫌棄那,向媒體說什麼「黑獄」,又抹黑監獄公職人員。

  做人還是誠實好,厚道好,這個人不誠實不厚道也就罷了,連話都說得很難聽,居心叵測。他的話讓人吃不消,把外面不了解情況的人給愚弄了,影響極壞。他怕是理解不了監獄職員和他們的工作。你想,人家掏心掏肺地幫人改邪,用金錢都買不到的苦心規勸人歸正,怎麼能抹黑呢!這樣說三道四,也對其他在囚人士和家長形成傷害,好比說有人願意改正思過,卻被侮辱,這就很不公道。

  再說,坐監就是坐監!坐監就是買教訓,犯人不分階層,不論家境,規矩如此。坐監失去自由是應該的,吃點苦頭是必然的,否則哪裏還有坐監的意義。又或許,他是不是不習慣每天在監獄要幹點活呢?聽張志明先生說:「在囚人士每天要幹點活,簡單的手上活,有些報酬,獲得一定的工資收入。港人生活中的一些物品,例如公立圖書館的硬皮書,那層硬皮,多半是在囚人士的勞動成果。」

  幹點活也是應該的,坐監就得有監獄的規矩,哪像坐在家裏!在家可能有家傭伺候,想吃什麼喝什麼,動一動嘴皮,什麼都來了。我真擔心他再次犯法,想勸他「懸崖勒馬」,但是他看似沒有悔過之意。怎麼得了!再犯就得再進去。不過再進去,他大概也就習慣成自然了。

  香港的在囚人士有多條投訴途徑,投訴是他們的權利。最常見的,是每月上旬一次和下旬一次的、香港太平紳士的人道巡查。太平紳士到監獄檢查設施,對在囚人士進行探訪和問話。如有投訴,就展開單獨對話,沒有監獄職員在場,談話之後立刻調查取證。除了這,在囚人士還可以給專員、立法會議員,甚至特首去信申訴。再有,懲教署內部也有投訴機制和上訴委員會。

  監獄是關押罪犯的地方,我不必護短,也不必美化。我只是憑良心為職員討公道。凡事皆有因果,犯了罪,就應該接受關押和懲罰,接受更生教育,法制必須受到敬畏。監獄職員做了該做的事、值得做的事,應該予以讚賞,而不應該扯起嘴巴對他們打胡亂說。

  不是每一個香港人都有機會探訪香港監獄,我因偶然的工作原因,多次前往,觸景生情,寫下系列小文,或許對人們了解香港監獄概況有所助益。香港懲教署對在囚人士的更生工作事無巨細,從鼓勵他們學文化考文憑,到給予有需要人士提供教育基金,心理評估精神治療,提供宗教服務,出獄前幫忙聯繫工作,提供獄後過渡的中途宿舍,再到獄後監管和獄後探訪,事情真是做到了盡。如果世界上有模範監獄評選活動,包括發達國家和地區都來參選的評選活動,我想,最人性化的,當屬香港監獄了。

  香港《文匯報》二○一八年五月七日A12版報道,二○一七年香港懲教署的年報電子版指出,當年在囚人士參加職業訓練的,考試及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七點四;投考公開試的,合格率為百分之六十六點一,是歷來取得最多學位的一年。這成果,想必樂壞了張志明先生和他的同事們。

  香港監獄就是這樣,除了有囚犯,還有一批讓靈魂更生的工程師,一批勤勤懇懇的、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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