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喜歡看故事書,從圖片認字開始到「公仔書」,十一二歲時,已然是個資深讀者。尤其是明清小說中的狐狸精故事,熟悉得如數家珍。而對於亦正亦邪,修煉成仙或成精的狐狸,既敬又畏。如今想來,那該是一種又愛又恨的複雜情緒罷。愛是因為她們美麗,追求愛情自主,痴心而勇敢。恨是因為她們有的也很淫蕩魅人,會奪人性命。
那時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那個性格刁鑽,有着一雙水靈大眼睛的鄰居女孩。她老說你一天到晚講狐狸精的故事,真希望你將來的老公是姓胡的,然後生個女兒取名麗菁。連名帶姓就是:狐─狸─精!她對此很是得意。我卻安之若素:承你貴言。
我那時的想法是:生個女兒美若狐仙,有什麼不好?巴不得呢!可是後來並沒嫁到個姓胡的丈夫,胡麗菁方案無以後續。
然而,我是真的喜歡狐狸。小時候看大開本的外國時裝雜誌,老看到那些身材高挑的外國模特兒披着一身毛,純白的、棕色的,黑白相間的,甚至是藍色的,將整個身體包裹着,無限溫暖的樣子。拿去給媽媽看,問:「這是什麼動物的毛?」媽媽說是狐狸的毛,但不叫狐狸毛,叫皮草。只有富貴人家才穿得起。」
我哦了一聲,自那一刻起,算是「認識」了「皮草」。
後來看改編自D.H.勞倫斯的同名小說電影《狐惑》,對狐狸的複雜不但沒有更深一層的體會,反而愈加迷惑─電影是畫面藝術,一九七○年代的電影,那時我才多少歲啊,哪知道什麼是同性戀?而且還是女同性戀呢!看得我一愣一愣的,說是一知半解吧,還真的談不上。但卻印象深刻:世外桃源般的寧靜農莊,畫面非常美:白皚皚的雪地,有隻狐狸潛伏在周圍,時隱時現,充滿意象。兩個女子,一剛一柔,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過着神仙般的密膩日子。有一天,忽然來了個男人,愛上比較陽剛氣質的那個。於是女子的內心開始騷動不安,是歡樂與哀傷同時被誘發出來了,感覺那隻狡猾的狐狸跑進了她的夢裏……其實,這種「認知」,是許多年後讀原著的體會。
始終,我還是比較喜歡中國文學中的狐狸形象,她們多數是又痴心又善良的。修煉成精,卻比人更可親。《聊齋志異》裏的《嬰寧》,愛笑愛花,天真又純潔,比人類不知纖麗貴氣多少倍。
至於各種銀狐、藍狐,黑貂白貂等等氣派非凡的皮草,則被視作身份的象徵,而且東西方亦然。《金瓶梅》中有個情節,寫潘金蓮要西門慶送她一件貂皮大襖。由此可見,從古至今,一件皮草是女人夢寐以求的。
貂是鼬科類,皮毛又絨以厚,油光水滑,美不勝收,可是近年卻發生了變化,由於被揭發製作皮草極為殘忍不人道─活生生剝皮,過程不但慘痛,沾滿血淋淋的鮮血,更是哀嚎不止。據說一件貂皮大衣需要七十隻貂的皮毛。在善待動物組織的譴責與抵制下,一些名牌如Gucci也作出了拒絕動物皮草的響應。一些明星名媛,或許心裏不以為然,可也不好意思穿出來太過招搖。然而最近在全球範圍內,皮草時尚卻有捲土重來的趨勢,為何?不就是人類的善惡,從來都是植根於虛偽,而虛偽是由人性演繹的,永無時限,稍有空隙便作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