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石壁監獄參加考試的學生,也是兩個男囚。一個殺過人,讀香港公開大學工商管理系;一個販過毒,讀公開大學中文系。都是重刑犯,都考普通話應用。
我特別關注他們口試中的三分鐘自述,想聽聽他們說什麼。那位販過毒的學生抽到的話題是「值得敬仰的人與事」。他說:「我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入獄初,我對老婆和孩子放心不下。後來,由於她堅持定期來看我,告訴我家裏的情況、孩子們的情況,對我不離不棄,我就放心了。早期,張校長對我說:『你出獄後還可以做點事。讀個學位吧!養活自己,也報答家人。』」
他們都稱張志明先生校長。認真地說,「校長」只是一個幽默的尊稱,獄中沒有正規學校,文職人員只有張先生和他的獄警助手俞先生。
他繼續說:「我覺得校長的話很可行,就決定報考大學,爭取獲得文憑和學位,也提高自身的質素,為獄後的工作生活做點鋪墊。我有愧於家人,讓他們吃苦了,現在能做的,也就這……」
按照考試指引,他講完之後有三分鐘的答問。我問他:「是否想過,出去之後怎樣面對孩子?怎樣向他們交代你的過去?」這些是隱私,原本不該問,因他自己談及,我就題論題。「我將直言不諱地認錯,求他們饒恕」,他說。
說完這話他進入思考狀態,稍許之後又說:「我太太對孩子的教育是正面的,她說孩子們會原諒我,但是我沒有信心。我只能努力,用時間來證明我已改過。」
另一位學生的自述輕鬆些:「入獄前我是一名音樂科學生,彈鋼琴。入獄後不能彈鋼琴了,改彈結他。這裏有時舉辦獄友音樂會,我的結他演奏是最受歡迎的節目之一。我的刑期長,出獄後不可能恢復彈鋼琴。我希望通過讀書獲得文憑,將來找一份合適的工作,還希望業餘時間教結他愛好者彈結他……」他的設想或許可行,人不笨,有決心做的事,大都能成。
走出考室張先生告訴我,那個殺人犯原本是終身監禁,因表現不錯,已改為有期。那個販毒犯判了八年,還有三年就出獄了。
正值囚犯下班時間,路過球場時,看見好多人在打籃球。張先生說:「他們下班後主要集中在球場打球,在閱覽室看書,在活動室下棋或看電視。」球場上好熱鬧!那般監獄景象,是我今生所見奇跡又一章!
球場上有幾個黑人囚犯,老遠向我們揮手說「你好」!我禁不住說了一句:「怎麼不自卑啊!」張先生接着說:「他們有適量的工作和工資。黑人囚犯大都只掙錢不花錢,有吃有住有工作,有病看醫生,工作輕鬆,工資比在老家的收入還高,加上一些非正當所得,例如囚犯之間的私下交易,幫誰洗衣服之類,蹲監二十幾年的,刑滿時三四十萬的都有,回國後都是當地的富翁。」黑人囚犯的故事,聽起來有點傳奇。
香港的懲教署,相當於內地的監獄局。懲教署轄下的監獄又被叫做懲教所,以改造罪犯、幫助他們更生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