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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柱掛老鼠箱/過來人

時間:2018-01-17 03:15:48來源:大公網

  圖:在海洋公園香港老大街景區內仍有電燈柱掛老鼠箱展示 /作者供圖

  八十、九十後的朋友可能未聽過「電燈柱掛老鼠箱」這個形容詞,但相對於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朋友而言,卻可謂刻骨銘心,因為它不僅是當時生活寫照,也是對人們體型的貼切形容,下面就讓筆者講述一下這句說話的來源及內涵吧!

  話說在上世紀四五十年代,戰後百廢待興,人們生活條件惡劣,以致老鼠橫行,低下階層市民唯一可以應付的,就是使用老鼠籠或者老鼠夾去捕捉老鼠,由於老鼠身上帶有大量病菌,因此人們在得手後都不會胡亂棄置或處理,當時港英政府的市政局(今簡稱食環署)為了方便收集死老鼠,所以在街頭巷尾的電燈柱掛上一個黑色有蓋圓桶,內裏裝有可以殺菌的臭水,方便市民將捕捉到的老鼠放進其中,由市政局清潔工定時清理,雖然以現今角度觀察其實很不衛生,但以前香港對衛生條件要求沒有今天那麼嚴格,因此市民都習以為常,加上當時的處事方式是最緊要方便,所以周圍燈柱都會發現老鼠箱。

  由於老鼠箱的高度只有半呎左右,但電燈柱則高達十多呎,兩者放在一起就形成強烈對比,鬼馬的香港人便發現走在一起的兩個人(特別是情侶)如果高矮相差明顯的話,以「電燈柱掛老鼠箱」去形容最貼切不過,甚至被應用為粵語長片的對白,逐漸就成為香港當年的流行用語。

  講開捉老鼠,現今的人可能沒有這種體驗,但年過花甲的朋友相信都有過捕鼠的經驗,由於老鼠的嗅覺靈敏,所以人們為了吸引老鼠進入籠或者被夾,大都會認為使用煨魷魚作鼠餌最奏效,有人在活捉老鼠之後會淋上火水將之燒死才放入老鼠箱,但在六十年代港英政府開始重視保護動物權益,因此法庭首次將有關行為列為虐畜並判罰,自此之後,燒老鼠的行為就再鮮有聽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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