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近來連續揭發了本地的虐兒案。有生母把女兒謀殺並肢解的,有把五歲親生女兒暴虐致死的,有三九寒冬讓孩子赤身裸體的,還有禽獸不如的把孩子當成了泄慾工具……其殘忍及人性醜惡的程度都遠超出一般想像。但這些都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各個角落該還匿藏着不少虐兒案未被曝光。
在外界看來,香港是個富裕文明的社會,孩子們生活幸福。斷想不到這個社會有如此令人髮指和叫人憤慨的罪行。這些個案帶出了多方信息:一是需加強保護兒童的監察制度;二是要重判虐兒罪犯;三是社會對人性的醜惡要有充分認知;四是要重視虐兒背後的毒品問題……最終,是要教育全民尊重兒童生命個體。
聽新聞,西方社會不時會有孩子報警說被父母打了屁股,我們都只當聽個笑話。長久以來,華人社會信奉的是「棍棒底下出孝子」,說哪個孩子沒被父母打過?打是為了你好。爺打父,父打孫,祖祖輩輩無窮盡也。華人多把孩子視作私人財產,我生了你,我就有權教訓你,打罵你,發落你。旁人看不過眼發聲,還要反咬一口說這是我的家事,用不着你來多嘴。多少年來的文化就是這麼沿襲的。沒有人會提到孩子們的權利。
生活不易。有的父母在外受到欺凌無處發泄,回家就拿孩子當出氣筒。也有的是窩裏橫,在外夾着尾巴做人,回家就精神膨脹,耍盡威風。從施暴行徑看,有的人是毒品使之失去了常性。
相對於成人,孩子是弱勢一族,他們吵不過大人更打不過大人,在父母淫威下只能唯命是從,任打任罵,他們無從反抗,談不上去保護自己,更談不上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聽過的最叫人憤怒痛心的個案,是一名獸父長期把兩個未成年女兒當成泄慾對象。姐姐為保護妹妹,對其父有求必應,甚至自動獻身。那一刻湧到嘴邊的,是魯迅先生的吶喊: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