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年度大片《與神同行》終於上畫,規模與演員陣容之龐大不在話下,重點是它的故事與視覺經驗,彷彿一部二十一世紀的《神曲》,像當年維吉爾帶着但丁,引領我們走了一趟地獄。
故事講述由車太鉉飾演的消防員,救人殉職,死後由三名地獄使者護送,帶領前往接受七大地獄審判。有別於聖多瑪斯.阿奎那的七原罪,這次要審判的七宗罪,包括:殺人、暴力、背叛、不義、怠惰、說謊、天倫。審判的過程,環環相扣,案中有案(這有待讀者自行觀賞),但回到起點,站在地獄之門「初軍門」外,我想:為什麼人要有死後審判呢?
縱觀不同宗教和信仰,死後審判幾乎出現在所有文化之中,當然,審判的內容、權柄、賞罰,各有不同,但基本原則還是清算一次人生中的善惡,而在不少機制,因善惡、功過不能抵銷,於是惡之審判,又顯得至關重要。
當然,我們都明白,死後審判的信仰大概源於人對大道公平、善有善報的正面想像,但當我看着主角一步一步走完七次審判而流淚時,我才發現,原來死後審判的重要,不在於大道,而在於個人。我也流淚,不在於同情,而在於羨慕。
「如果有死後審判,這就好了。」我想。就像電影中的閻王說,哪有人沒有罪呢?但問題是,有些罪,只要犯下,就成了業債,哪怕你有多後悔,多認真的道歉,多誠實的悔改,受傷的人還在痛,染污了感情就是不能回到過去。
有些債,就像釘過了的木頭,拔了釘,破口就是沒辦法彌補 。
我想,地獄可怕,但業債更可怕。死後審判,不為了清算,而為了安靈。如果真的有死後審判,這就好了,那麼我們還有償還的可能,還有令心靈安息的機會,然而,可別忘了,我們還在活,就像維吉爾在地獄第一圈的候判所外告誡但丁:「路還很遠,不能再耽擱了。」可以在人間償還的債,我們,就別再耽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