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張鷟的筆記《朝野僉載》卷五載:
衛州新鄉縣令裴子雲,腦瓜子好使,斷案常出奇計。他轄下有個叫王敬的百姓,因為當兵,將六頭母牛寄養在舅舅李進家。五年後,六頭牛陸續生下三十頭小牛。王敬退伍回鄉,要求舅舅還牛。原來的六頭母牛已死了兩頭,舅舅就將另外四頭母牛還給王敬,其餘的小牛不肯還,說小牛不是母牛。
王敬很憤怒,告狀到縣裏。李進被當作偷牛賊抓來。一進公堂,裴縣令驚堂木一沉:有盜賊帶着你偷了三十頭牛,還不從實招來!然後用布衫將王敬的頭罩住,讓他立在南牆下,要和李進對質。李進急了:縣官大人啊,我這三十頭牛,都是我外甥王敬的母牛所生,不是偷來的。
裴縣令讓人將王敬的布衫拿下。李進一看是外甥,馬上不響,並且一五一十說了原委。裴縣令於是判決:李進五年養牛也算辛苦,給你留下幾頭,其餘的都要還給王敬!
這幾乎是一個喜劇。
生活中這樣的劇情還是蠻多的。因為一方不按規則辦事,於是就有了糾葛,而這種糾葛,道理往往並不十分清晰。就如本案,李進說這牛是他的,不是沒有道理:你的牛只有六頭,我都還你了。這些小牛,只不過是借用了你家的母牛所生,小牛非母牛,所以,這些小牛並不是你家的牛。而王敬則認為:沒有我的母牛,你家的小牛就不可能有,母牛是因,小牛是果,所有的牛都是我的,你必須歸還我。而裴縣令的推理是,這些牛是哪裏來的?是偷來的吧,牛的來歷你一定要講得清楚,否則就有嫌疑,裴用邏輯的力量,將李進逼到了牆角。
這樣的民事糾紛,是需要用智慧來解決的,解決完美,就成了喜劇,一件讓人看了聽了都開心的好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