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方編纂了多部大型書籍,尤其是「四庫全書」的編纂,進一步促進了清代的出版事業。和前代一樣,清代雕印的圖書仍可分為官刻本、家刻本及坊刻本三大類。官刻本方面,最具有特色的是武英殿本和局刻本。
清代官刻書幾乎全書集中在內府。內府刻書處稱為武英殿刻書處,是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所設,所以清代內府刊印的書,一般都稱為「武英殿本」或簡稱「殿本」。所刻的書除正經、正史外,多是「御撰」、「御批」、「欽定」的書。但內容則遍及經、史、子、集四部書。刻書之數,以康熙、乾隆兩朝為多。道光以後,隨着清室的衰微沒落,刻印圖書的數量,大為減少。殿本書籍以康熙一朝所印為最精美,其中有許多是用軟體字(楷書)刻的,紙張都是最潔白堅韌的上等開化紙,如《御定全唐詩》和「七經」等。其實根據康熙皇帝命令編製的書,如《康熙字典》、《淵鑑類函》、《經籍纂詁》、《駢字類編》、《數理精蘊》等,雖是宋體字,但刊刻精工,紙精墨妙,並不失為印本中之上品。殿本書傳世者甚多,大部分藏於兩岸故宮博物院。
清代地方官署刻書,漸趨冷落,遠不如前朝。而專設書局刻書,則始於洪楊亂後。曾國藩感慨兵燹之餘,公私藏書蕩然無存,乃於同治三年(一八六四)擬好書局章程,正式設金寧書局於安慶。在振興文教必先刊刻書籍的大前提下,各省皆有反應。於是杭州浙江書局、蘇州江蘇書局、武昌崇文書局、長沙思賢書局、濟南山東書局、廣州廣雅書局,以及江西、河南、天津、蘭州等官書局,相繼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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