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小藝團在租用工廈單位的排練室中舉行公開表演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文琰報道:在施政報告中,特首林鄭月娥建議考慮重啟工廈活化計劃,提供誘因鼓勵舊工廈業主進行重建或整幢改裝,並探討如何在計劃之下為個別具發展潛力的產業例如文化、藝術、創意產業以及合適的社區設施,提供合法及安全的運作空間。
這可說是文化界、尤其是小型藝團期待已久的佳音。
記者先前想訪問小藝團有關租用工廈單位作團址的情形,他們的回應是:「唔好啦!有時上了報紙,可能會畀地政查!政策未改前,我哋其實好驚!」
為何小藝團如此「避忌」? 有文化界資深人士回應大公報的查詢時表示:「香港的小藝團由藝術發燒友自發組成,面對租金高昂、經費緊絀,只能租用工廈單位作為團址。小藝團還面對另一難題是表演場地不足,因為近年康文署的場地都要分配給駐場藝團,餘下能供給『非駐場藝團』檔期越來越少。而他們均獲得藝術發展局的撥款資助,藝發局要求他們每年要有一定的演出量,於是小藝團只好把自己租用的場地改為小型黑盒劇場,辦演出並售票讓觀眾入場觀賞,但這樣就會違反消防條例,所以小藝團只好低調地搞節目,一來避免政府相關部門知悉,怕團址被查封;二來小藝團獲得的資助年年如是、沒有增加,最怕業主見到他們有演出有收入就會加租。由於小藝團的表演場地是違規操作,他們不敢向政府或傳媒申訴租用場地的困難,有苦自己知。」
昨日特首在施政報告中向小藝團伸出了「橄欖枝」,他們都表示很期待,但要觀望到時具體政策如何。
資深劇評人佛琳回應說:「小型藝團都希望建立自己的團址,既可用作辦公室及排練場,更甚是進行實驗創作的演出空間。倘若政府能夠加快探討修改工廈用途,以廉租提供符合消防條例等法例的場地讓他們更靈活和有效地租用工廈,那便能促進本地文化藝術的發展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