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做父母的,常常不知道應該是疼愛小孩,還是縱容小孩。我的經驗是,平日做父母的,要長時期的讓子女知道你是非常非常的疼愛他或她,方法有很多很多,開口讚美孩子,抱抱親吻子女等都可以。
在孩子偶然犯錯的時候,例如無故吵鬧、沒有禮貌、說謊、冒家長簽名等事情發生後,就要教育,父母可以責罵,勸導甚至輕微的體罰。但是做父母的,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一定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懲罰他時,是針對他的偏差或不當的行為,並不是針對他這個人,也不會以後都不愛他。要孩子清晰,父母責罰他是希望他以後不再犯同一錯誤,並且要原諒他。
我們小時候,若被人批評為無家教,是很嚴重的指控。但近十年在外見到許多香港小孩子的行為,都很嚇人。
譬如小朋友在家中和在公眾地方的行為舉止要有分別,在地鐵車廂內,酒樓餐廳,會所內的說話行為,要留心不要影響其他人,大聲喧嘩就是一個通病。
早前我參加一個歐洲旅行團,就被其中三位十歲左右的女孩子團友嚇到。她們在旅途上不斷地跳來跳去、嘴巴不停叫、不停說話,在博物館內站在講解員旁如是,在五星級酒店的餐廳內如是,害得全團被人白眼!她們同行的父母完全一派放任的態度,毫無限制。
除了放任吵鬧,個別港孩又不喜歡多謝別人或道歉。有一天我想踏進電梯時,因在裏面的小女孩按了關門掣,令我的肩膀和手臂,被正在合上的電梯門撞到了。
那女孩子沒有歉意,陪伴她的菲律賓女傭也沒有教導她:在無意傷害了別人時,是要道歉表示歉意的。新一代的港孩,部分由傭人帶大,父母又不教,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