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寫圖書在形式上承襲了簡冊與帛書。漢晉時代的紙幅大小如何,已不可考。唐代以前的紙幅,就前代的記載及近代發現的遺物來看,大抵高度不過一尺,長度不過一尺半至兩尺,古紙的幅度,大概也與之相若。
為了模仿帛書的形制,於是將若干張紙以漿糊黏成長幅,紙與紙的接合處,通常有押縫或印章,在末端附一根軸捲起來收藏。每一卷是一單位,一本書可能是一卷或數卷,視內容長短而定。為了便於直行書寫,使行與行有間隔空隙,用鉛將紙上下劃線分別界欄,寬度與簡牘相仿,恰好能容一行,即唐人所謂的「邊準」,宋人所謂的「解行」,明清以來所謂的「絲欄」,展開卷子,一行行的文字,就好像簡冊的編連一樣。
卷子書寫有一定的格式,通常每卷起首寫篇名,如果一書不止一卷,還要寫明卷次。下面空數字,再寫全書總名,再空數字,寫撰人姓名,這就是所謂「小題在上,大題在下,撰人姓名又在大題之下」。全書末尾,往往有一行寫着抄書姓名、年月和地點,有時還記有寫書的原因。這些都為印刷術發明後的雕版書籍承襲了下來。
自從後漢和帝時,蔡倫發明了造紙的方法,直到唐代以前,中國的圖書都作卷軸形式。紙寫卷子圖書比起簡冊來固然要輕便得多,然而經過長時間的使用,也逐漸感到不便。主要是卷子的本身很長,往往長達數丈,反覆誦讀,舒捲都相當麻煩費事,假如從頭到尾順讀,舒捲的麻煩倒也可以忍受。倘若僅需檢查一件記載,或是一個字的查對,必須把全卷或大半卷軸都展開,在時間上實在很不經濟。所以到了唐代,不得不謀求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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