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商代金文的內容大多非常簡略,多為鑄者或其先祖之名稱。直到商末的帝乙時期,才出現篇幅較長的銘文。周代建立後,金文的使用度大為增加。貴族但凡有重要檔案需要保存、重大事件需要紀念,就會把檔案或事件用文字紀錄下來,鑄刻在青銅器上。如一九七八年陝西臨潼出土的利簋,就記載了滅商後第七日,武王賜銅給一位名叫利的官員,利鑄造了這件禮器以紀念其先祖。此後,西周幾乎每一代王都可從青銅銘文中得到印證。如毛公鼎腹內的銘文長達五百字、三十二行,篇幅與《尚書》的一篇相若。銘文記載宣王即位初年,命叔父毛公瘖處理國事。毛公於是鑄鼎紀事,以資銘念。現代學者研究周代歷史文化、政治制度,為數眾多的青銅銘文是不可忽視的第一手資料。
甲骨和青銅器縱然保存了大量文字,客觀上起到了傳播知識的作用,但二者本身卻自有固定的用途,並非專為書寫用的材料,尚不具備正規書籍的涵義與性質,因此充其量只可視為書籍的初期形式。所謂正式書籍,乃是書寫或契刻在一定材料上以供閱讀的著作物,而專為書寫的材料要以竹木為濫觴。《尚書.多士》曰:「惟殷先人,有冊有典。」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冊」是一束竹簡或木牘以兩道繩子編起的形狀,「典」則是「冊」安放在幾上。如果《尚書》之言可信,則殷商已有簡牘的出現。可惜的是,竹木容易腐朽,難以保存,商代和西周的簡牘,至今未見有出土的實物。目前出土的簡牘,年代最早僅在戰國中期。而中國圖書的發展史,就從這裏肇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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