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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野生動物共處/小 冰

時間:2017-08-30 03:15:58來源:大公網

  一出門就能碰到動物的地方,一定是好地方。不是野雞就是野鴨,不是野牛就是野羊,野兔在家門外散步,野鹿在馬路上不快不慢地走路;在地鐵站等車看見天鵝大搖大擺地走過。還有松鼠,簡直就像寵物,隨時在你身邊跳來跳去,與你共享空間。這些事對於有的地區的人來說,聽起來很奇妙,令人遐想。而對於住在美國郊外的不少人,卻並不稀罕。平心靜氣地說,老美在尊重自然,保護動物方面,還是做得不錯的。

  年少時因一些原因,我曾經隨父母在四川涼山的谷堆林場生活過一段時間。那裏是原始森林,因着林場員工的到來,才有了人類的足跡。早晨起來,滿目是樹影與藍天,能嗅到森林的野味,能聽見嘰嘰喳喳的鳥叫聲。只是那時的人,不把自然界的好當回事,現在想起來,真是虧大了。

  在洛杉磯的一個居民區,有一天早晨天還沒有大亮,我拉起窗簾從二樓望出去。忽見花園盡頭的籬笆外有一頭大灰狼,牠正在覓食,或許想在天亮之前有所收穫。我大驚小怪地叫來主人Daisy:「你看,太可怕了!竟敢入侵你們的生活區!」Daisy也興奮起來:「哎呀,你們真是有眼福,我好久不見牠們了。」說起大灰狼,她就像說起朋友:「牠們很懂人性的,只在晚上出來,也不來居民區騷擾。」Daisy繼續道。

  「狼性原來如此,『狼心狗肺』之說,看來也不盡然!」我感嘆到。

  天快亮了,大灰狼漸漸遠去,也不知道牠有所收穫,還是沒有。我突然覺得牠很可憐,覺得人類很霸道。你看牠,不穿越籬笆,不打擾我們。牠很尊重人類呀!我們是不是也該尊重牠們呢?你來我不往,非禮也!

  人類何必自以為比動物高出一等,論自然原始,大家原本是共存的。

  論祖籍,我們的多數地盤最初都是人家的。人與動物都需要空間,公道地說,過日子,人類過人類的,動物過動物的,大家相安無事才好!

  生態學家認為,人類的生活環境要多元才符合邏輯。換言之,人和動物要和睦。但是有的人卻容不下野物,見到野物就想到口福,想到烹調方式、舌尖上的味道、餐桌上的興奮,甚至想到吃了就會長生不老。這些人實在太狠,太「狼」,恨不得把野生動物趕盡殺絕。在他們的環境裏,連野兔野鴨都看不到。

  吃肉是生理需要,譬如牛羊豬,雞鴨魚。該吃,統一圈養,統一屠宰,吃得放心。但是不要濫吃!古裏古怪的吃法不要碰,吃了碰了是要遭報應的。

  那些吃出來的悲慘教訓,不要時過境遷就此遺忘。果子貍、娃娃魚、穿山甲,吃了,結果就吃出了禽流感、沙士,吃出了刻骨銘心的病毒。

  香港是一塊福地,野鴿子成群結隊地在居民區飛來飛去,郊野公園一不小心就碰到野豬。野豬野牛如果誤闖了市區,能得到市民的善待,得到警員和野生動物專家的專程相送,送回去之前還確保牠們身體無恙。

  年初時與一班朋友爬山,前不久去荃灣水塘郊遊,每次都看見一群群的野牛在山間平地甩着尾巴吃草,在叢林自由自在地散步。也看見三三兩兩的猴群,膽大包天地向我們瞪眼睛,搶食物。牠們用一舉一動告訴我們,那是牠們的地盤。

  閒暇時走向大自然,和野生動物共處一陣子,惹出些小小的趣事,製造點有驚無險的刺激,都是合理的、愜意的、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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