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好的,在錢財方面,你用多一點,他用少一點,不會產生多大問題,但是,如果一方亂來,拿錢去搞婚外情,還振振有詞自己賺得多,包二奶包三奶我養得起;或者,自己戶口的錢愛給誰愛借誰,用不着跟配偶商量,甚至打個招呼都多餘,這種做法會否傷了夫妻間的信任,甚至威脅到婚姻?
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說明婚內財產處理不當會有怎樣後果。某男子將夫妻共同儲蓄的一筆錢借給初戀創業,當妻子發現錢不見的同時,又發現丈夫對初戀舊情未了,丈夫則強詞奪理並未出軌,人家一定會還款的。
口說無憑,未寫借條情況下,錢何時還?能否還?都是說不好的。妻子覺得丈夫做事噁心,一怒之下分居了,並提出離婚,丈夫覺得問題有那麼嚴重嗎?他並未想到離婚那一步。
初戀女友是怎樣想的?她明明知道男子已婚,不避嫌反倒捲土重來,竟是一個「情」字作怪,她直白再見他仍有感覺,想和他在一起。有情,用對方的錢就不會有愧疚感,一個高學歷的有識女子,不表示趕緊還錢,反去指責人家配偶的態度怎樣不對。兩女爭一男的現狀,令妻子為感情傷心,還要搭上錢財,也難怪說噁心。
攤牌時刻,妻子公開分居期間發現懷孕的事情,她說丈夫若不跟初戀斷絕往來,立好借條,她就堅決離婚並流產。丈夫此時驚醒過來了:如果再跟初戀拉扯不清,將失去家庭。
多一點了解婚內財產的法律常識是必須的,尤其是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