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女二十多歲了,即將進入大學本科的最後一年。日前從國外回國度暑假,來我家看望我。天倫之樂,自有一番情趣。
閒聊中,我不經意地問她開始找男朋友了嗎?她一本正經地回答我,「還沒有。有了肯定向您報告。」
我簡單地向她表示,你爸同你媽媽談戀愛我沒有過問過,你伯伯找你大媽時我和你奶奶也沒有過問,都是他們自己決定的。對於你和你妹妹的婚事,我也不會過問,更不會有什麼反對的態度,完全由你們自己做主。但是,還想建議你們,在適當的時候應該告訴你爸爸媽媽,也可以到我這裏來說一說。
她點頭稱是,還說一定會徵求家裏的意見。
我們的談話是無意間的,只有三言兩語,但意思很清楚,態度也都很明確。於我而言,很感滿意和滿足。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自然規律,在每個人的家裏都會遇到,但對之的態度卻會很不相同,結果也必然有異。類似的範例、傳聞、故事太多,無需列舉,也不必佐證。
我的理解是,婚姻是兩個人自己的事情,要解決的是兩個人相親相愛地組建起一個社會「小細胞」、互相愛護,相互體貼,情投意合地在一起生活幾十年。婚姻受法律保護,也受社會保護,但基礎理應由兩個人自己負責任地進行選擇、自主做出理性的決定。其他人,包括父母,只能建議,不應干涉。我對我的兒子們這樣做了,對第三代則更應這樣做。我知道,我的態度和做法只是當今社會的一種普遍現象,並不需要誇耀和宣揚。當然,作為家庭小故事,公開說說料也無妨,既不傷大雅,也不會對社會造成任何意義上的「公害」。
順便還想「透露」給各位的是,我們家人口不多,但居住比較分散。還是在兩個兒子上中學的時候,他們的母親和我就給他們「約法三章」,即,沒有結婚,我們可以接納他們在家裏吃住,費用由我們承擔;一旦要結婚,必須自己解決房子問題,婚後不能住在我們這裏,生活也要完全自理。為此,他們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就各自獨立,只不過會經常來看望我們,同我們小聚片刻。
或許,正是歡聚時間一般比較短的緣故,故而我們之間講話多直來直去,說話、辦事比較直截了當,三言兩語的時候居多。好在大家都「心有靈犀」,能夠迅速、正確地理解。
家家有難事,家家也有歡樂。我想,只要家庭成員之間能夠互相尊重,相互從正面、文明、傳統去理解對方,難事就會少些,歡樂肯定就會多些。相應來說,家庭必然和睦,對社會的貢獻自然就會多些。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