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追一套電視連續劇《「法」妻》,拍一個律師家庭,丈夫是檢控官,妻子是律師。丈夫犯事後坐牢,妻子重回職場做初級律師。
每個單元集中處理一個案件,主要圍繞法庭上與檢控方的周旋,要尋找有利的證據,考慮法官與陪審員的觀感,如何利用法律程序,如何找對方的弱點,以至如何談判和解等等。
這中間再交叉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公司內部老闆與夥計的關係,同事之間的關係等等,錯綜複雜,互相糾纏,情節因此變化多端。
至於律師辯護的對象,其中也各有心事和訴求,有的是被冤枉被損害的,有的卻是十足的壞蛋,律師要為好人爭取最佳回報,又要為壞蛋開脫,真是一個永遠糾結的行業。
戲本身好看,是因為法庭上控辯雙方唇槍舌劍之間的張力,既要掌握證據,又得找到法律條文作依據,與控方交手,還要與法官過招。專業知識之外,還顧及各種利害關係、人的劣根性和社會文化的陰影。
最難是資料搜集和編劇,要找到足夠精彩的個案,其中法律的細節又關乎專業知識,拍起來不難,反而編劇最考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