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青年朋友問我一個問題,說他在某著名刊物上看到一篇文章,其中先引用《宋書.隱逸傳.陶潛傳》:「公田悉令吏種秫稻,妻子固請種秔,乃使二頃五十畝種秫,五十畝種秔。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潛嘆曰:『我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即日解印綬去職,賦《歸去來》。」然後推論說:陶潛未將公田悉數種秫稻,違規在先,上司派員巡察至,難以交代,又要整肅衣冠去面見,深感難堪,遂一走了之,回老家隱居去了。這位朋友問我,這樣新的學術見解如何,有沒有道理?
我不懂這種新奇的分析。只知道那時的辦法是以公田的收穫算縣令的收入,具體怎麼運作,上面就不管了。起先陶淵明打算全部種上可用於釀酒的糯稻,夫人不同意,於是陶淵明作出讓步,同意拿出六分之一的地塊來種粳稻。陶淵明只關心自己喝酒,夫人要考慮全家人吃飯。陶淵明夫婦開始時確有不同的意見,後來達成妥協,這就沒有什麼問題了。這裏有什麼「違規」可言呢?誰「違規」?「違」什麼「規」?督郵大人駕到難道是來審查這裏的種植計劃有什麼不妥之處的嗎?
當時在這一方面好像沒有什麼「規」可言。傳記裏那一句「令」吏種什麼什麼的主語沒有出現,這當然是彭澤令陶淵明本人。莫非新說的宣導者以為這種「公田」上種什麼是由國家或上級來規定,來下命令,而且非遵守不可嗎?沒有聽說過有這種奇怪的規定。
記得很多年前也曾聽到過一種同樣離奇的高見,說是彭澤令陶淵明當官當得有些問題,所以一旦聽說上級派人來查他,就嚇得逃回老家去了。陶淵明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問題?他怎麼會有問題?如果真有問題,跑回老家去就能逃得了嗎?
現在莫名其妙的段子很多,竟然在嚴肅的刊物上搞到「古今隱逸詩人之宗」陶淵明頭上來了,也未免有些過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