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文化 > 正文

品味「稀罕物」/徐貽聰

時間:2017-04-30 03:15:32來源:大公網

  稀罕物,是指稀奇、稀有、稀少而讓人感到特別喜愛的物件,或者事情,一般比較少見。最近,我就遇到了一件,讓我頗感意外,但很喜歡,願意把它寫出來,請朋友一起品味。

  是晚,正與七、八個年輕人一起聊天,涉及許多趣事,加上還喝了點酒,氣氛熱烈,無拘無束。特別是我,能在耄耋之年,置身於年輕人之中,被他們視為可以一起說笑的參與者,沒有「代溝」的隔膜,心情更覺歡愉、輕鬆。

  突然,我的手機震動了一下。打開一看,是一封郵件,讀後很感意外,很受感動,還感到有點愕然。當即同年輕人說起,他們也都帶有點驚奇地問,「是嗎?」

  郵件是香港《大公報》的一個欄目主編親自發來的,這樣寫到:「很高興收到您的來稿,亦感謝您對本報的支持。您的大作《××××××》將於×月×日發表。但很遺憾,由於版面篇幅的限制,文章略長,故而將文中的倒數第三段刪去了,於文章大意並無影響。為尊重您的原創成果,特此告知,冒犯之處,還望見諒。」

  我愕然,是因為一般而言,編者,無論是報刊編者,還是書籍編者,都會對收到的投稿進行修改,基本上都不會告知原作者,更很少有對修改表示抱歉和請求原諒的。我的有些投稿就曾被大幅修改,甚至被改變了原意或者宗旨,讓我啼笑皆非,卻沒有收到任何說明,更不用說「道歉」。《大公報》不僅提前告知作者,還把它當成可能的「冒犯」,顯然不同於許多其他人。我並在想,《大公報》這樣做絕不會是僅僅對我,而會是一種對所有投稿人的慣例。兩相比較,作為還曾經擔任過一家內地出版社負責人的人,我看多了編者和作者之間這樣的「司空見慣」和由此形成的「先入為主」概念,難免會對《大公報》的做法產生一種異樣的感觸和感嘆。

  我把這個郵件視為「稀罕物」,而且感到特別的喜歡,是因為從這樣的一件事情中我感到受到了真正的尊重。編者對作者的尊重,當然包括對其作品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但能夠抱着一種協商和預先請求諒解的態度,而不是頤指氣使,不屑一顧,則可能是在「鳳毛麟角」之列了。但願我不是在因為喜歡某一種「稀罕物」而「棍打一大片」。我自己也曾經修改過許多同事寫的東西,包括報告、文章甚至公開的信函,有的原稿被我改得面目全非。儘管現在這樣的事情極為少有,因為沒有了對象。然而,是不是應該從《大公報》的範例中感受到一些新的習慣和思維呢?我在不斷地問自己。

  我沒有註明這件「稀罕物」創作者的姓名,也不想披露其是位「先生」,還是「女士」,不是不知道,而是因為我不了解「他」或者「她」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的,倘若不喜歡或者不贊成我的這個看法,豈不是讓人勉為其難嗎?自己說說,當然應該是被允許的,充其量算是一家之言的「個性表達」而已。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