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學妹的研究課題而知,原來今天被視為禁忌的同性戀(俗稱男色或男風),在中國古代竟然是很開放的,特別是在明代。晚明名士張岱在《自為墓誌銘》中炫耀:少為紈袴子弟的「十二好」,其中的「好孌童」即是好男色。令現代人感到驚詫和不能接受的行狀,在明中晚期年輕士人中卻是普遍風氣。中國早期史書,如《逸周書》、《戰國策》就傳有「美男破老、美女破舌」的說法,將男風與女色相提並論。有學者甚至認為,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部分篇章為「兩男相悅」之作。
古代中國社會,對於同性之間的性行為或同性愛,沒有像中古世紀和近代西方社會那樣受到廣泛而嚴厲的懲罰。對於同性戀的讚賞和非議並存。
以男風盛行的明中晚期為例,作為明中晚期縱慾思潮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男同性戀在當時曾經風靡整個社會,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同性戀作為一種性愛的形式,在這段時期幾乎享有與異性戀同樣的地位,而相當一部分士人還把它視為風流韻事而趨之若鶩。
當時社會上形成了京師、江浙、閩南等三個同性戀區域;形成了京師中官員與小唱,江浙間商賈士紳與小官,閩南的契兄弟、契父子這樣具有代表意義的男性同性戀關係。同性戀賣淫現象相當普遍,一些大都市出現專為同性戀服務的賣淫場所─男院,同性戀在社會上被視為一種普通的性行樂方式,是一種時尚。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