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歡看偵探小說。
從福爾摩斯探案到姬絲蒂探案,從松本清張到東野圭吾,只要對封底的案件簡介有興趣,就會讀。噢,不只小說,還有漫畫,從金田一到柯南,都是我的消遣讀本。
很多人以為,讀那麼多偵探小說的我很有智慧,其實,我很早就對自己喜歡讀偵探小說的原因做過探討:答案是逃避。
偵探小說的世界,得冷。屍體冷,人心更冷。在這種書裏,只有偵探客觀的、抽離的破案;感情,是作為案件的配菜,而大多時候,都是扭曲了的情感導致悲劇。
然後,我就是喜歡這樣的氛圍。一方面是將自己代入偵探的快感,另一方面,是對扭曲情感的葉公好龍式的嚮往。
對,是葉公好龍。自稱喜歡龍的葉公,有一天得到真正的龍的來訪,卻嚇得腿軟。
如果有一天,真正的兇案在身邊出現,真正扭曲的情感在身邊的人體現,難道我會為有機會像偵探一樣大展身手而興奮嗎?
然後,我究竟在逃避什麼?如果一邊在逃避平淡的人生,一邊又害怕哪怕一件謀殺案的出現,除了窩囊,我實在不知道還有什麼好形容自己。
想太多了。還是一頭栽進偵探世界,利用主角的頭腦,為自己找點虛擬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