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七呎男兒,我有一個似乎不怎麼長臉的喜好,就是隔三差五便會去街市蹓躂一圈,而且最好是那種人聲嘈雜的農貿市場。買菜,去,不買菜,也去。尤其近兩年愈發迷上碼字這個行當之後,這個喜好便更加地難以割捨了。
說起來還得感謝對門兒張伯。五年前,張伯的兒子舉家移民美國後,張伯便和老伴搬過來給兒子看房。張伯退休前是一家報紙的副刊編輯,也曾編發過我的幾篇小文,如今又巧做鄰居,所以我們很快就成了一對忘年交。
有一陣子,幾家雜誌的約稿趕到了一塊,我雖幾經搜腸刮肚,但還是有了江郎才盡的恐慌。便計劃着抽兩天時間出去走走,再尋一處幽靜的鄉間小舍住上一晚,也好讓繁蕪的心緒得以片刻休憩,說不定就會迸發出些許靈感來。
不料,這個想法剛跟張伯一聊,卻立馬就遭到了他的反對。張伯說:「何用別尋方外去,人間亦自有丹丘啊,找靈感,為啥非要刻意去他鄉?我告訴你一個絕妙的去處,無需車馬勞頓,抬腿即到—這個地方呀,就是街市。」
「街市?」
見我一臉疑惑,張伯接着說:「你要寫世像百態,寫柴米油鹽,就得到市井中去觀察體驗,而街市正是這樣一個演繹市井百態的絕妙舞台。只要你用心留意,在那裏的所見所聞幾乎皆可入文,某個賣菜的阿嬸口中一句嬌嗔『死鬼』背後或許就是一段極具人間煙火氣的好姻緣,而且這樣的文字最接地氣。不信,你就試試看。」
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態,我再到街市去,就開始「醉翁之意不在酒」了,果然漸有所獲。
首先我對類似討價還價這般婆婆媽媽的事情不再感到無聊和厭煩,還漸漸產生了興趣。慢慢發現,你嘴上在使勁兒砍價,其實真正的目的未必就是為了省那倆錢,心裏享受的不過是那種「一討一還」後過過嘴癮的小樂趣。何況經過這樣的「一討一還」,無形中還拉近了賣者與買者之間的距離,繼而使這種原本生硬甚至有點相互抵觸的關係變得親切、自然。
有一次在海鮮區,我一邊買魚一邊很隨意地跟賣魚的大哥閒聊起來。當說到同樣是新鮮的鱸魚,同樣是鐵鍋,可為什麼卻怎麼也燉不出人家農家宴得那種鮮味呢?
旁邊正低頭數錢的大嫂一聽,咧嘴笑了,隨後亮亮地嗓門兒對我說:「哈哈!不用說,你肯定加了不少調料,其實燉這種海捕的鱸魚根本無需加什麼調料,只放點鹽就行,海鮮嗎,關鍵是吃它的原汁原味,然後小火慢燉,不能急,時間一定要足。」
我這才恍然,原本是為了給魚錦上添花的那些佐料,不想反倒成了破壞美味的罪魁禍首。仔細一想,還真是這麼回事。眼下我們的口味正因為越來越多地光顧各種餐館享受重油重味的大餐而改變着,不知不覺地我們就會以餐館的審美來影響家常的飯菜,而這樣的影響最終帶來的結果就是我們的舌頭也在這越來越重的口味裏日漸沉淪。
不由想起林語堂先生曾經說過:寫文章如同做魚,材料新鮮,就不必多加調料修飾,只有不新鮮了才加上各種味道掩蓋。
燒魚如此,行文如此,做人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