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記下一段往事。
那是第一次跟女孩過情人節,也是唯一一次跟這個女孩過情人節。
我們是中學同學,但在中學時並沒太熟稔,反而在畢業後常用電郵聊天,當時還是56K撥號上網的年代,ICQ還未出現。我們聊了半年,就在接近情人節的日子,我找個藉口想見面,然後夾日子的時候,我說「剛好」只有情人節有空。
我成功得到她的應約。我記得,我們在佐敦農場餐廳吃了一頓飯,然後去旺角波鞋街逛逛。
然後,沒有然後。大家像朋友一樣大快朵頤,我自以為談得很開心。
隔一兩星期,我又再約她。最初她還會應約,漸漸地開始推卻,而見面時也少了笑容。雖然ICQ流行之後也把她加進聯絡名單,但一年再也說不上三天話。
轉眼間,十年過去,機緣之下我們又熟絡起來,但大家都各有另一半。有一次談得興起,想起往事,問她疏遠的原因,她淡然說:「你也沒什麼表示,我根本不知道你想怎樣。」我恍然大悟。如果情人節那一晚,我帶一束花去,往後的事,可能要改寫。
可惜嗎?不。現在大家心中已有更重要的人,保持了一個剛好的關係,感到舒服。只是在情人節的今天,如果你有喜歡的人,不妨告訴他。至少,嘗試過,比無疾而終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