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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所歸/小 冰

時間:2017-01-11 03:15:59來源:大公網

  先說說香港。這是一個曾經被公認的、滿溢正能量的社會。市民淳樸、良善、有公德心。一名的士司機在最近的除夕夜撿到一個錢包,內裝四萬元現金。他送交警署,讓物歸原主。他留言說:好多司機撿到東西不歸還,我雖等錢用,但不要不屬於我的。事後媒體予以報道,宣揚拾金不昧之美德。

  那個司機沒有亂說,在香港拾遺不報者大有人在。有一條法例規定:拾遺不報,等於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拾取金額越大,刑罰越重。但是法例歸法例,貪便宜的人卻比比皆是。去年香港一部送鈔車發生故障,大量現鈔散落,引來一些人搶奪,警方事後將搶奪者重判入監。此外,做生意缺心眼的事情也時有發生,例如坑蒙拐騙、缺斤少兩、以假亂真等。

  美國的傳媒幾乎不報道好人好事。在建國初期,美國以基督教立國,甚至在美元的二十五美分硬幣和一美元紙幣上都寫着「In God we trust」,譯為「信奉上帝」。信奉上帝的人做好事不求回報,相信上帝看在眼裏記在心上。多數人好事隨手而做、危急關頭見義勇為、困難之際出手相助、撿到貴重物品歸還失主,不求回報。幹了好事的人,媒體不採訪,不張揚,更沒人號召大眾向你學習。

  你的歸你,我的歸我。信奉上帝的人可能認為,日子原本該如此而過。當然,美國人做好事的成本低。成本低了,出手相助的機率也就高。他們不太理解,那些原本屬於別人的東西,為什麼撿到不歸還?為什麼歸還東西都要宣揚?他們也不明白,在中國內地為什麼老人跌倒後,除了警員就沒人過問?他們更不明白,那些善者在幫助跌倒的老人之後,為什麼還莫須有地惹一身騷。

  多年前在波士頓,我曾經在困難之際受助於一位姓萬的基督徒老媽媽,當我滿懷感激欲回報時,她說:「幫助有需要的人,應該的。以後有人需要幫助,你出手相助,一樣的!」她輕鬆的語氣,使我的眼淚來勢更猛。

  四年前的一個上午,我獨自在公園散步,美國的公園人跡稀疏。我發現椅子上有一部手機,許是哪個孩子不要緊的玩意兒?我這樣想。結果不是小玩意兒,是一個正在使用的、貨真價實的蘋果iPhone,按一下開關,熒幕還在顯示,一定是哪個丟三落四的老美搞掉了。我擺弄手機,琢磨咋處理。

  一會兒來了一位遛狗的女士。我對她說早晨好,告訴她手機的事。她說:「總是有些粗心的人,丟這丟那。」我想聽聽她的處理方法:「怎麼辦呢?」「最好把它帶走,等它的主人打來電話。」她說。接着她聳聳肩,補充道:「我不認為應該把它留在這裏。」「明白。」我說。

  我把手機帶回住處,告訴女兒關於它的故事。女兒聽完回我一句:「媽媽,你該把它留在原處,它的主人會去取的。」她視一部蘋果iPhone鴻毛不如。「你以為全人類都來自烏托邦?」我也回她一句,之後不再和她理論。她笑一笑,出門上學去。我順手把手機放在桌子上,該幹什麼幹什麼。

  一會兒當我再次拿起它時,上面已有一條資訊和一個未接來電,對方請我致電另一個電話號碼。我撥過去,是一位先生,我們約好時間地點交接手機。他拿回手機,彬彬有禮地說了一聲「非常謝謝你」,便坦然離我而去,就這麼簡單。

  在美國價值流行全球的近幾十年,不知是哪位美國總統說過「美國引領世界文明」。他這樣說,確實不太謙虛。但是在上述情況方面,美國的主流社會做對了。

  這是一種被認可的文化,要普世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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