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教書十幾年,飲食文化居然成為我教學、科研的一個重點了。這個轉變與我在美國高校遇到好幾位同好大有關係。工作第一年,在東岸碰到兩位「慢食運動」的忠實成員。一個中文教授,一個德文教授,平日佩戴一枚金蝸牛胸章,說起世界美食來頭頭是道,去任何餐館都知道點什麼菜,平日同事聚餐對吃食也一絲不苟。德文教授甚至有扔掉一個超市買來、完好無損的海綿蛋糕的壯舉,因為他認為這是垃圾食品,只會增加「空虛卡路里」。
工作的第二所大學在美國中西部小鎮,周邊多玉米地。身處「窮鄉僻壤」,不少同事對飲食卻更重視。人類學教授是「本地化農業運動」的擁躉者,從食物生產切入,強調健康、環保、可持續性發展。俄文教授則注重食物消費文化層面的意義,除了教食品課,自己也是手藝高超的大廚,平日釣魚、打獵,更為餐桌添色加香。他兒子大學畢業後去了西海岸,在三藩市搞芝士銷售(cheesemonger),可見家學淵源。
這些可敬可親的美國同事對我的影響不光體現在學術、教學方面。我佩服他們敢於追求自己的理想,家人朋友也覺得理所當然,表示支持、讚美、羨慕、崇拜。對人生激情(passion)的重視超過對世俗收益的考量,這大約是美國文化中最讓國人「不明覺厲」的特點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