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柏林列寧廣場劇院演出《理查三世》劇照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供圖
德國柏林列寧廣場劇院應康文署邀請,定於十二月底來港演出三場莎士比亞歷史劇《理查三世》(Richard Ⅲ)。
喜愛戲劇而對莎劇特別有興趣的觀眾,應該記得二○一一年九月中旬英國老域(Old Vic)劇團應香港藝術節邀請,來港公演此劇三場(而當時的中文劇名是《李察三世》),作為該團Bridge Project的世界巡迴演出劇目。導演該劇的,是曼德斯(Mendes);演男主角李察三世的,是史柏西(Spacey)。由於他倆都是戲劇界名人,當時的巡迴演出確實是該年的國際劇壇盛事。
當年對於這個導與演的組合所營造的舞台效果,劇評界反應不一,而且十分極端。有人熱捧,認為是近年國際佳作;有人卻口誅筆伐,從服裝、舞台設計、燈光以至人物(特別是男主角)的演法,都評得一無是處。筆者當時看後,亦在本欄寫了一篇評論,大體上認同這是一個有意義的劇作,畢竟在香港不一定很容易看到一個認真的莎劇製作。當然,史柏西雖則具備個人魅力,但演法上總嫌過火,而他的唸白亦嫌過速,有損原文的韻味,但他的整體演出,斷不至一無是處。難得今年底有另一劇團來港再演此劇,儘管所用語文及舞台技巧大有不同,但到底都是一齣可予觀賞的莎劇。
屬莎翁歷史劇類別
有些觀眾可能對於此劇甚至整體上的莎劇不甚了解,筆者樂意在此稍予介紹。傳統以來,學術界慣把莎翁劇作分成三大類,即歷史劇、喜劇和悲劇;甚或分成四大類,除上述三類外,加上傳奇類(romance),即《暴風雨》、《辛白林》等五齣。不過,由於該五齣劇作本身屬喜劇性質,有大部分學者傾於將之列入喜劇類。
《理查三世》(或譯作《李察三世》),顧名思義,由於涉及歷史上的君王,所以列作歷史劇類。不過,必須明白,《理查三世》原稿開卷處,把此劇的詳名定為《理查三世的悲劇》,而這種名稱與另一齣被編入悲劇而事實上與歷史有關的《凱撒大帝》相同,蓋因《凱撒大帝》的劇名詳稱為《凱撒大帝的悲劇》。由此可見,此兩劇雖然同樣名為悲劇,卻有不同的歸類。
不過,這種歸類方法並無不妥,須知《理查三世》被編入歷史劇類的主要原因,是此劇與其他歷史劇都是講述英國君王的故事。按創作時序,由《亨利六世》「第一集」、「第二集」、「第三集」,至《理查三世》,至最後的《亨利五世》和《亨利八世》,都是以英皇作為戲劇題材。
《理查三世》是莎翁早期的作品,大約作於十六世紀九十年代初,僅在前述《亨利六世》一至三集之後。全劇篇幅很長,有三千七百多行,比諸劇之中篇幅最長的《哈姆雷特》(四千多行)短一些。根據可靠的了解,莎翁創作此劇時,是以湯瑪士.摩爾(Thomas More)的《理查三世的歷史》及Holinshed的《編年史》(Chronicles)作為藍本。
莎劇理查不符史實
不過,必須說明,莎劇所寫的是歷史劇,即是以歷史(包括人物與事件)作為素材的戲劇,而絕不是歷史的實錄。換言之,莎翁為求戲劇效果及自己有意表達的題旨而任意改動正史的史實。舉例說,劇中男主角理查三世,在正史裏或許真的將亨利六世處死,但劇裏的連番謀殺,卻並非載於正史裏。莎翁把連番謀殺算到理查三世的頭上,無非是要凸顯理查三世的殘酷性格。
為什麼要把歷史上的理查三世說成一個十惡不赦,壞事做盡的魔頭?必須明白,莎翁所處的,正好是伊麗莎白女王一世的時代,而這位女王的祖父亨利七世,是從理查三世奪得王權的人。為使這場政治鬥爭看成是義師討伐,為民除害而不是欺君犯上,奪權篡位,便不得不把理查三世在史籍上甚至在舞台上說成大壞蛋,除了把他描述為老謀深算,奸計疊出,更在身形上把他塑造成殘障的人。台上的理查三世,不是在腿上裝置了支架,就是以枴杖助行,又或是瘸腿駝背。說穿了,始終是奪得王權的人蓄意把自己弒君奪權行為看為合乎公義。
從歷史上「改編」過來的理查三世,在舞台上是位極為邪惡的人物。他以種種計謀一一消除周遭的異己。他的自白和對白,佔了全劇大約七分之二,而他當中的話語,幾乎每段都隱藏着甚至表明了他包藏禍心,而對方總是無知也無辜地被他奸計所害。全劇的吸引力在於為觀眾屢屢營造驚詫錯愕,揭示了人之邪惡竟至如斯!
不過,誠如某些學者所指,此劇最大的魅力,是觀眾見證着男主角逐一消除異己,但同時由於他不斷殺人,自己也因着本身的惡行而自掘墳墓。換言之,他每殺一人,自己的滅亡道路亦走前一步。所以說,《理查三世》是一齣必須在台上觀賞的戲劇,而不是一個案頭劇本。你要親身入場,才真正感受到此劇的魅力。
當然,進場之前,如有興趣,倒可先行翻閱一下劇本,打個基礎。坊間的原文版本,倒也不少。「牛津莎士比亞系列」(The Oxford Shakespeare)裏的Richard Ⅲ由Jowett編輯,售價大約一百元。至於Arden Shakespeare系列的兩個版本,即第二版(由Hammond編輯)及第三版(由Siemon編輯),都是上佳的版本。以上三個版本,都有詳盡無比的引言,當中關於此劇的版本問題、歷代演出情況等等,均有論及。當然,以上版本總可在圖書館借閱。
如果你對此劇興趣極濃,有意深入探索,筆者建議翻閱W.H. Clemen的A Commentary on Shakespeare's Richard Ⅲ。此書原文是德文,由Jean Bonheim將之譯成英文,書內有逐幕逐場的講解分析。此書應該可以在大型圖書館找到。
至於此劇的演出方面,單以過去幾十年而言,羅蘭士.奧利花在上世紀四十年代與前述老域劇團的演出,公認是最佳演繹,而他在五十年代所拍攝的電影版本,是一個應予留存的影音資料,而這也是筆者幾十年前修讀莎劇時規定要看的電影,至於其他演員如Sher、McKellen、Beale都擅演理查三世。
譯本失原劇語音美
今次來港演出的柏林列寧廣場劇院所帶來的,據悉是一個新譯的德語(散文)版本,台上並配有鼓樂和偶戲。一般而言,為此劇配以音樂以至其他輔助技巧(例如偶戲),倒無不可,但筆者最關切的,是德語散文體的問題。但凡譯文必然有若干失真程度,但問題最大的,是由於莎翁寫劇時,喜以iambic pentameter成文(即每行有五組音節,而每組音節有兩個音,合共十個音。每組音是先弱後強),如此一來,演員念台詞時便彰顯了弱強有致的格律,為全劇增添了語音美。豈不知,既好看,又悅耳,正正是莎劇一大特色?
柏林列寧廣場劇院的德語散文版本,肯定失卻莎劇英語的語音美而無從彌縫。
編者按:德國柏林列寧廣場劇院《理查三世》定於十二月二十九至三十一日在香港文化中心演出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