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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應潮流/葉特生

時間:2016-12-25 03:15:54來源:大公網

  同性婚姻,已經浩浩蕩蕩,成為時尚潮流,當權者也樂意鼓吹,以證明自己心胸開放,順應時勢;若有反對者,等同抗拒潮流,是守舊和落後的象徵。如果反對者是基督徒,列舉聖經證明上帝恨惡同性戀,就更成了被取笑的對象,被譏之為食古不化。撐同和反同,南轅北轍,永遠無法坐下來好好談。

  撐同者最強烈的理論基礎是「人權」,認為傳統一男一女婚姻是你的人權,同志婚姻是我的人權。千年以來同志受打壓,是歷史對他們的虧欠,這筆帳今日必須償還,不但要高高舉起,恢復地位,更要歸還權益。

  婚姻平權是第一個訴求,之後還有子女領養權,倫理關係正名權,同性眷屬共同報稅權,遺產權,反歧視權等,總之凡傳統家庭中配偶在社會中應得的權利,他們認為自己都應享有;傳統家庭沒出現過的問題,也要預先立法來為他們提供保障。

  各國傳統婚姻法,都是一男一女,男稱父,女稱母,男女血緣所生子女,共享這家庭的所有財產;如今搞成二男或二女,誰是父誰是母?同性生不了子女,收養來的又沒有血緣關係,怎樣共享和繼承,將糾紛不斷。

  民法如果因他們而修改,將會在社會中造成大混亂,且沒完沒了。

  同志認為婚姻是他們兩個的事,旁人沒權干預,其實不然:收養子女,就涉及那些孩子的人權,他們不一定願意在同性家庭中成長,但那時年紀小,無權作主,長大後找誰算帳?

  如果有天吸毒者也訴求說:這是我的權利,旁人無權干預,是否成立?所以高舉人權之時,也應考慮是否傷及別人權利,有否動搖社會結構?否則不但順應不了潮流,反被潮流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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