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屆八十的老表姐,摔一跤摔成骨折,住進了上海某三甲醫院。這日我去探她,正撞上她和護士鬥氣。
大概先前咳嗽震動了剛開過刀的傷口,表姐一個勁喊疼,驚動來了兩位護士,都眉清目秀的,卻板着一副應差面孔。二話不說就動手給表姐作檢查。
「疼!很疼呀!」表姐又大呼小叫起來。
護士小姐立即住手,道:「那好,不查了。」又對我道:「你是家屬吧?簽字。」
「簽字?簽什麼字?」
「病人拒絕檢查,那就簽字,一切後果自負。」
「可我只是……」我惶惑道,「還是等她兒子來再說吧。」
好歹把護士應付走了,床上的表姐立即呻吟着向我投訴:
「你看你看,我入院才只三天,已經簽過無數次字了。只要表示一點異議他們就要你簽字,屁大的事都要簽字,美其名曰為病人負責。其實是怕擔責。」
這時護工大媽卻在一旁搭腔了:「字是簽得太多了一點。但以前不是這樣。這都是醫鬧給整的。就說上次那個老太吧,她自行上廁所時死了,家屬說老太被允許下床沒經他們簽字,叫來一幫人把醫院門給堵了三天。唉,醫院也有醫院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