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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開清代奏摺的真相/姜舜源 文/圖

時間:2016-12-07 03:15:50來源:大公網

 

 

  晉唐法帖,是中國書法的最高境界;清代奏摺,是清代官文書,以備受批評的所謂「館閣體」書寫,曾經幾乎被人們摒棄於書法之外。但筆者研究認為,二者其實一脈相承,後者是前者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的再現。清代著名政治家、詩人、書法家、民族英雄林則徐,在教導年輕人練書法時,主張在路徑上要由唐人碑帖學起,然後進入晉人法帖;針對翰林官員實用的公文字體,在方法上可以直接寫「白摺」,即在寫奏摺的紙上練字,以適應書寫紙張條件:「臨帖即用白摺,不必寫於別紙。」如此,縱然是極不善書的人,只要專心致志學帖,寫過白摺千本,書法也會大有改觀。對文化藝術、政治經濟都有精深造詣的林則徐,在此揭示了實用官文書,對前代書法藝術的繼承發展。而晉唐法帖在規制上,源自漢代「尺牘」。筆者認為,清人奏摺是在吸收借鑒漢代「尺牘」的規制、晉唐碑帖等經典書法作品的藝術成就基礎上形成的。從漢代尺牘,到晉唐法帖,再到清代奏摺,是漢字書法發展的一條重要脈絡,應引起人們注意。

  尺牘來自先秦簡牘

  漢代對中國人確確實實有深遠影響,後世很多典章制度、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出自漢代。古代所謂「尺牘」,即脫胎於先秦簡牘,定型於漢代。後來又有「公牘」等分支,包括詔、策、章、表、奏、啟、檄、移等體裁,這在南朝時代劉勰的文藝理論名著《文心雕龍》中,有系統論述;但這些「公牘」的傳世實物,原本所存無幾。

  近年來這方面的考古發掘收穫頗豐,湖南秦漢三國時期以及先秦時代的簡牘發現不少,為此二○○二年建立了「長沙簡牘博物館」,收藏有二萬餘枚西漢初年紀年簡牘、十四萬餘枚三國孫吳時期紀年簡牘。這些簡牘恐怕當年對此文體進行專門研究的劉勰都未曾得見。簡,一般是比較窄長的竹片或木片;牘,則為比較寬的木板。在紙張未發明以前,平常寫字就寫在簡牘上。從這些簡牘實物看,長短不盡相同,但相對集中在一定範圍內。該館還藏有這個時代的毛筆,王羲之之前西晉時代「青瓷對書俑」,可見那時的人是手擎紙卷於面前,舉筆書寫;當然也有把紙張置於座前,俯視直書。總而言之,不是我們如今的伏案書寫。因為宋代起才採用桌椅高案,延續至今。

  因為牘的形制更接近絲帛以及後來的紙張,所以這個概念就被沿襲下來,並且在漢代規範化為長度一尺。《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論》:「緹縈通尺牘,父得以後甯。」這就是漢文帝時孝女「緹縈救父」的故事。《漢書.陳遵傳》:「與人尺牘,主皆藏去(弆)以為榮。」說陳遵書法好,寫給人的書信尺牘,都被收信人收藏起來當成寶貝。《東觀漢記.北海敬王睦》:「睦善草書,臨病,明帝驛馬令作草書尺牘十首焉。」北海敬王劉睦病危了,漢明帝還派人請他寫下尺牘十首留念。

  晉唐法帖源自漢代尺牘

  此後便湧現出不少善寫尺牘的名家。例如《三國志.魏志.管甯、胡昭傳》提到:「初,昭善史書,與鍾繇、邯鄲淳、衛覬、韋誕並有名,尺牘之跡,動見模楷焉。」現存最早的法書晉陸機《平復帖》就是尺牘。陸機是三國時「火燒連營」、大敗劉備的東吳大將陸遜之孫,西晉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對「尺牘」造詣精湛,其《文賦》形容尺牘:「函綿邈於尺素,吐滂沛乎寸心。」是說無論是綿綿情意還是磅礴志向,都可以在尺牘裏表現得淋漓盡致。到南北朝時,尺牘的運用非常廣泛,已成書信的代名詞。謝瞻《王撫軍庾西陽集別作詩》有「誰謂情可書,盡言非尺牘。」唐李周翰解釋,這是說千言萬語,無法在一尺之板內表達。劉勰《文心雕龍.書記》專論書牘,並稱西漢陳遵、東漢彌衡為「尺牘之偏才」。

  以上漢代著作顯示,漢代把文書的書版規格標準化為高一尺,所以叫「尺牘」。唐高宗和武則天的兒子章懷太子李賢指:「牘,書版也。蓋長一尺,因取名焉。」最新研究揭示,西漢和新莽時期一尺一般為今天的23厘米,東漢一般為23.4厘米。一九七八和一九八二年,洛陽先後出土東漢完整的木尺、骨尺,長度分別是23.6和23.7厘米。

  晉人法帖正是晉代「尺牘」的尺寸。以王羲之《蘭亭敘》為例。現藏故宮博物院的「馮摹蘭亭」、「褚摹蘭亭」,縱高為24厘米,基本上就是晉代一尺。北京出土西晉牙尺24.2厘米,洛陽出土西晉銅尺24.47厘米、西晉骨尺24.3厘米。東晉時期一尺也是基本在24厘米上下。故宮博物院藏晉陸機《平復帖》縱23.5厘米,王羲之《快雪時晴帖》(傳本)縱23厘米(上端略有托紙加出),王獻之《中秋帖》(傳本)畫心原紙實際縱高25厘米(上下有托紙加出,通高27厘米),王珣《伯遠帖》畫心原紙實際縱高24.2厘米(上下有托紙加出,通高25.1厘米)。直到北宋蘇軾《赤壁賦》卷,縱高也是23.9厘米。

  清奏摺借鑒漢規制

  「奏摺」,是清代特有的文武百官向皇帝奏報事情的公文形式,始於康熙中期,康熙五十年擴大至將軍、督撫等地方大員及大學士、尚書等朝廷重臣;雍正時期使用範圍推廣,並形成定制;乾隆時期進一步確定下來。在奏摺出現之前是「奏本」、「題本」。

  根據實物顯示,雍正初年,奏摺的規制、字體都已確立起來:奏摺用紙多為榜紙、本紙和毛邊紙,統稱素紙,均為竹紙;奏摺縱高一般為22厘米,橫寬為10厘米。奏摺自首至尾共十三幅半,第一幅為掩首,向後面摺轉;第二幅為摺面,正中第二格寫「奏」字;第三幅至第十二幅為寫正文之處;第十三幅不寫字,後半幅為摺尾,亦向後摺轉。摺後年月日必在左幅中行平格繕寫,臨發時填寫日期。若奏文內容多,一摺不敷使用,可以進行拼接;奏文少時亦可相應減截。奏摺每幅六行,左右兩幅稱為「一扣」或稱「一開」。每扣12行,每行計20個字,低兩字為平格,實寫18個字,餘兩字作抬頭之用,如有三抬頭的,則須出一格寫。國博藏品同治十三年《湖南巡撫王文韶奏摺》,縱21.8厘米,與22厘米的規制基本一致。

  清代奏摺縱高22厘米,正是以漢代「尺牘」為楷模,同時結合清代紙張規格,本着經濟實用的精神而確定的。奏摺所用榜紙、本紙、毛邊紙,主要產於浙江開化縣等地,這些紙張乃至高麗紙,其尺寸規格均可與宣紙相比擬。奏摺的縱高基本上是一張標準宣紙(4×2尺)縱高的三分之一;奏摺自首至尾共十三幅半的總長度(135厘米),也基本上是標準宣紙的長度。將標準宣紙橫向一破三,正好製作三本標準規格的奏摺。

  清奏摺繼承碑帖藝術

  奏摺的版面設計,是以王羲之《蘭亭敘》為代表的晉人法帖為參照物的。有「天下行書第一」美譽的《蘭亭敘》,全文28行324字,每行11字、12字交互,只有第一、十二行是13字。作為楷書的奏摺,每行字數一致,既合乎書法章法之美,也順應了書寫規律,反而每行字數參差並不容易。《蘭亭敘》的行距基本上是10厘米空間內為4行文字。清代奏摺是10厘米空間內為6行文字,除縱高較少2厘米,每行字數增加8、9字,如此奏摺字跡相應縮小,行間空白加大,留下皇上在行間隨處批閱的空間,可說是章法結構與公文實用相結合的安排。

  清代奏摺的字體,則是繼承晉人法帖、唐人碑帖的書法藝術。近年來研究者認為:「如果說每一件奏摺都是精美絕倫的藝術品,也絕不誇張。」

  人們通常誤以為晉人「章草」是龍飛鳳舞,筆畫連綿,從筆畫到章法、每行字數,都是不拘一格。實際上完全相反。章草《平復帖》9行86字,也是10或11字交互,只有一行是12字。近現代著名書畫家溥心畬,研究家藏晉陸機《平復帖》、唐摹王羲之草書《遊目帖》、《顏真卿自書告身》、唐懷素草書《苦筍帖》等,對「章草」結論是:其字個個獨立,沒有連綿之處,風格古樸。奏摺也繼承了這種精神。

  清倡「二王」政治考量

  清朝皇帝提倡以王羲之、王獻之「二王」父子為代表的晉人書風,是從六歲即位、在位只有十八年的順治皇帝開始的。當時清室入關未幾,漢語、漢字對於他們來說相當於外文,學習漢語、漢字首先是讀、寫,難得的是這位少年竟對漢字書法入了迷。教授順治帝讀書的漢族大臣金之俊,是明萬曆末年進士,清兵入關時為明朝兵部侍郎,以「十從十不從」為條件繼續在清朝為臣,順治、康熙時頗受重用,任翰林院掌院學士。他教給順治帝的是晚明董其昌弘揚起來的「二王」書法、魏晉書風。順治帝學習王羲之、董其昌成績突出:「御筆鍾、王嘆逼真,不將『戈法』(類似「永字八法」的寫字技巧)借儒臣。親摹文敏(董其昌)書千幅,小璽朱鈐掌內人。」他還安排刻印董其昌法帖頒賜近臣,在知識分子中間力倡王書、董書。

  康熙、雍正父子像他們的父祖順治帝一樣,祖述二王、近法董其昌;乾隆帝祖述二王、近法趙孟頫;嘉慶、道光、咸豐基本延續乾隆帝書法。清初皇帝順治、康熙,書法上尊崇源自江南的王書、董書,繪畫上重用「四王」(王時敏、王鑒、王翬、王原祁,又稱「江左四王」)等江南畫家,政治上禮遇明代舊臣、特別是江南士大夫,以及特開「博學鴻詞」科等等,都有籠絡江南知識分子、社會精英的考慮在內。因為只有把社會精英及其代表的文化藝術納入最高統治階層,最高統治者的統治才能穩固。唐代韓愈總結出「文以載道」之說,文學藝術為政治服務,在政權更替之際益形突出。這與唐初書學尊王有些類似。

  (作者為中國歷史文化學者、北京市檔案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國家博物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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