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一直認為,評價一個時代是否進步,只需要看三點:一是老百姓能否打得起官司?二是男人怕不怕老婆?三是餐桌上的菜品是否別出心裁?而以上三點,在宋朝,全部都做到了!為什麼這三點能在一定程度上衡量社會是否進步呢?
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證明政府是向着老百姓的,打心底裏替老百姓辦事。宋人陳襄撰寫的《州縣提綱》中記載:「健訟之民朝夕出於官府,詞熟而語順,雖譊譊獨辯,庭下走吏莫敢誰何。」宋朝人也真能「登鼻子上臉」,竟然能朝夕出入官府,而且「詞熟而語順」,證明這些人都是打官司的行家裏手,竟然連官府中人也不能奈他何。不光如此,宋代已經有了律師事務所,名喚「業觜社」,業觜社中養了大批「訟鬼」,這幫人專門替人打官司收取中介費為生。由此說來,宋朝的「訟鬼」也就是律師的祖師爺了。不僅如此,在宋朝,只要是當官的不對,草民照樣可以一紙訴狀將你告上,翻開《水滸傳》,宋押司、武松等人,都吃過這樣的「虧」。
側面推敲,宋朝人尤其是北宋人,這麼喜歡打官司,實因經濟繁榮,商人的地位陡然升高,他們可以騎馬在市中穿梭,這在以往任何一個朝代是做不到的,商業經濟繁榮後,交易多,口角在所難免,由此,訴訟多的怪相就出現了。
男人怕老婆也算嗎?不光要算,而且很主要。你想呀,宋朝,尚且是封建社會,女權主義思潮就如此洶湧,足見文明程度之高。也同樣是拿《水滸傳》來舉例,菜園子張青怕孫二娘;武大郎怕潘金蓮;就連楊雄也對潘巧雲左右遷就,當然了,你或許會說,這些都是虛構的小說。那麼,宋人洪邁所著的《容齋三筆》記述的陳季常懼內,因與幾個歌女在勾欄貪歡,後被妻子柳氏當着眾人指着鼻子大罵,這就是著名的「河東獅吼」,在許多影視作品中都有體現,同樣是洪邁所著的《夷堅志》中記述,宋代婦女改嫁的例子多達六十餘個,足見,宋朝婦女的權力是得到保障的,話不投機,女子也可以把男子「休」了,另尋良人。
宋朝時,就連朱熹這樣的老夫子也主張婦女受教育,更可喜的是,據《陔餘叢考》記載:「(宋朝)當時風尚,婦女皆知愛才。」注意,是愛才,而不是「愛財」。不是寶馬車上哭也不願意在自行車上笑。這點,確實很難得。婦女有了自己的精神主張,當然不再接受男人壓迫,因此,女子「大半邊天」在宋代很多家庭都出現了。
宋代人的餐桌上,不光花樣迭出,而且菜品尤為精緻。這麼說吧,只需要你翻開宋人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數一數上面的館子就知道了,街市上至少超過百分之六十都是餐館。另外,現在飲食習俗的一日三餐在宋朝以前並不普遍,可能是因為許多朝代經濟並不發達,或是對於吃不太講究,到了宋代,這一切都大為改觀了。另外,看一看宋人孟元老所著的《東京夢華錄》,不難發現,當時的街市分為食店、餅店、肉行、魚行,菜市場如此發達,對應的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家宴也很豐盛。現代人常吃的東坡肉也不就是那時候流行開來的嗎?
吃吃喝喝,是「碗裏江山」,更能窺見社會繁盛。因此,宋朝的繁盛也可以從餐桌上體現出來。
憑着以上三點,判定宋代社會進步,雖看起來,有些無厘頭,但仔細想想,還是有些道理的。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