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我為什麼這麼迷戀文學,這雖是個一言難盡的問題,也還是可以要而言之的,一句話:因為我從文學獲益良多。
錢穆先生在談到中國詩歌時有段話,簡單明瞭地道出了文學的益處,他說:文學的好處之一是,我們能在文學中接觸到一種更高的人生。我痛苦,可是有比我更痛苦的人;我艱難,可是有比我更艱難的。這樣一來,自己的艱難苦痛就比較易於承受一點了。
大仲馬的小說《基度山恩仇記》裏的一個情節是最好的例證。兩名被判處了死刑的同案犯一起被綁赴刑場,都表現得像個視死如歸的男子漢。可是突然傳來了一道特赦令:其中一人不用死了,當場釋放。他的難友這下即時崩潰,那傢伙像女人一樣痛哭流涕大吵大鬧。即算是去上絞架,有人陪和沒人陪也是兩碼事呀!
還有個例證更為貼近:長期失眠的我,在馬奎斯的《百年孤獨》中讀到整個村莊的人都得了失眠症,其中有個人三年無法入睡,只好靠日夜工作打發時光時,心裏頓時為之一輕。不覺其荒誕,只覺同病相憐。因為當我夜裏輾轉難眠,面對着眼前深不可測的黑暗時,不再感到那麼孤獨難熬了。在很久以前在很遠的地方,就有那麼多的人跟我承受着同樣的痛苦,我們的苦痛穿越空間和歲月遙相呼應,互相安慰。更不必說文學還有美麗的一面呢:我們在自己不快樂不完美的現實人生中得不到的一切,在文學的想像世界裏都可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