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一名副主編,在網上發表公開信,講述在紐約街頭被白人老婦羞辱經過。他是黃皮膚黑眼珠,第二代的美國華人,帶着兩個女兒從教堂出來,因嬰兒推車無意擋了人的路,那老婦指着他大喊:「滾回中國去!」語言中還夾雜粗話。
他女兒無知地問:為什麼要說回中國,我們又不是中國來的,為什麼要回去?
中國人移民多了,或者中國遊客多了,當地人看不順眼,也是理有固然。因種性被辱罵,只能認倒霉。幸好可以在網上訴訴苦,美國的華裔紛紛貼文支持,順便講講自己也有同樣經歷,講講這段不愉快經歷,氣也自消。紐約市白人市長白思豪也不好意思,回應說這裏每個人都屬於紐約市,沒有滾回哪裏的問題。
在美國出生的公民,母語就是英語,認同美國的文化和歷史,但無法改變我們的膚色。這就成了原罪。米高積遜花費巨資,賠上健康,就為了改變膚色,結果成了怪物。白人並沒有因此視他為同類。
種族歧視是最卑劣的人性弱點。香港人以前歧視印度人,稱之為「阿差」,印度人的國內歧視更嚴重,因種姓不同而歧視國內的「賤民」,要他們永世不得翻身。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是古代士大夫的普遍結論,從膚色判斷其用心,明顯的誅心之論。以漢族為主體,歧視別的種族;滿人和蒙古人也恨惡漢人,元朝時幾次想立法殺盡漢人。
美國號稱民族大熔爐,談何容易,但天天在街上見到各種膚色,見慣不怪,漸漸也彼此相容。紐約歧視,算是個別事件,笑笑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