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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恰當的新聞處理/阿 濃

時間:2016-09-24 03:16:05來源:大公網

  記得多年前,一位名人的弟弟因在內地嫖妓被捕,香港某報以港聞頭條報道這段消息,標題以大號字印出名人的名字,說他弟弟因風化罪被拘留。弟弟嫖妓與兄長有什麼關係?就因為兄長是名人,編輯把他上了頭條。其實兄弟關係可以很疏離,年中全無來往也不奇怪,如今卻因是兄弟被擺放在羞家的新聞上。真是冤哉枉也。

  近日有影視界人士因急病去世,一份報紙的頭條標題是某某的前妻某某腦溢血離世。前面這個某某是大家熟悉的影視界著名演員。

  但熟悉這位「前妻」的讀者,看了這標題都感覺不舒服。因為這位女士已再婚二十六年,有一個二十五歲的兒子。她跟夫婿十分相愛,一家樂也融融。為了尊重兩個家庭,尊重亡人,尊重女士的現任丈夫,顧及孩子的感受,都不應該因為前夫有知名度,而把二十多年前的關係挖出來,只為了吸引讀者眼球。

  作為擬題的編輯,不應把吸引讀者放在唯一考慮的位置,其準確性、道德感、對社會風氣的影響等等都應同時顧及。尤其在處理嚴肅的新聞事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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