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數據分析,中國超過一半的被賣兒童是被家人賣掉的。而且賣孩子的大人多半不覺愧疚,甚至不認為自己是在賣孩子。發達地區有「作威作福」的「小太陽」獨生子女,貧困地區則有賣子專業戶。而在被誘騙或暴力拐賣的中國孩子中,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和留守兒童佔了大多數。
以前看到媒體曝光親生父母虐童乃至殺子案,我一面覺得家庭暴力觸目驚心,另一面感到匪夷所思,似乎這樣殘酷血腥的故事離我還遠。但觀察一下周圍的中產或富裕的中國父母,發現其中有很多正有意無意地對孩子實施虐待。
父母的社會地位、教育水平、工資收入高,可以更多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
但根據美國防止虐童協會的定義,身體虐待、性虐待只是最明顯的虐待行為。虐童不但包括「疏於照顧」,如不為兒童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醫療、教育和看護,讓他們不小心受傷,還指心理、情感上的虐待,如責罵、恐嚇、把孩子當出氣筒等。
當老總、老闆的父母因工作繁忙對孩子不聞不問。受過高等教育、為人師表的父母因「心情不好」對孩子惡聲惡氣。養兒不易,但兒童始終是弱勢群體。
與其忙着做虎媽、狼爸,給孩子補課,強迫他們上進,不如給他們更可貴的呵護與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