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幾位寫雜文的朋友談出雜文集。有人說,寫雜文不難,發表難。有人說,出雜文集不難,賣書難。出了書,賣不出去,那就只有送。送書難不難,好像沒有人說。
可能有人說:「這算什麼問題?把東西白白地送給人有什麼為難的?」是的,如果要求不高,只要書由自己手上送到別人手上就行,那送書是不難。把書運送到大街上,像發廣告似的將書塞到行人手中,保證一天能發數千本。但如果把標準放高點,送書就有一定的難度了。
我有一個最低標準:書送給人家,人家要看。假如有一個人恭恭敬敬地接過我的書,並說回去後一定認真拜讀,可下次遇上他時,他根本就不提那本書,你提,他馬上扯到其他話題上,十有八九他一篇文章都沒看。不難想到,他可能將它放在書架上永遠不看它,他可能將它跟舊報紙舊紙盒放在一起賣,他可能將它撕下來剪成什麼給孩子玩……不管怎麼樣,他反正沒有看過我的文章,在他的眼裏我的文章根本不值得一看,我心裏肯定不好受。可是,這能怪人家麼?不能,你送給人家,人家沒有拒絕,是夠禮貌的了。
書送給人家,多數人能翻開來看看,這個要求看似不高,真正做到卻不容易。首先,如今愛看書的人多不多?老實說不多。有人有時間打麻將,有時間玩撲克,有時間旅遊,特別是有時間用手機看微信,就是沒有時間看書。其次,在愛看書的人中,愛看雜文的人多不多?對此我同樣悲觀。一些人手不釋卷,很愛讀書的,不過,他們喜歡的是通俗小說,是心靈雞湯,是成功秘訣。至於雜文,愛看的人實在不多。假設所有的人中有十分之一愛看書,在愛看書的人中有十分之一愛看雜文,也就是在十萬人中大約只有一千人愛看雜文,我沒有認真統計我到底認識多少人,但估計不超過一萬,因而要將自己的一千冊雜文集都送給愛看雜文的人,難度顯然很大。
說到送出去的書人家懶得看,有些作者就嘆息,說外國人怎樣愛看書,以此反襯托我們有許多同胞不愛讀書,進而說到人心,說到人心浮躁。人心浮躁的現象是有的,將《紅樓夢》說成最不受歡迎的古典小說,因為學生「怕周樹人」而將一些魯迅作品趕出中學教材,都是浮躁的表現。然而,不僅讀者會浮躁,作者也會浮躁,浮躁的表現之一是盲目求快,不講究品質。有的作者還提出一個口號:「發表是硬道理」,不管好不好,能發表就好。在這個口號之下,能將雜文寫成文明之文、文化之文、文學之文、文雅之文嗎?缺文的雜文有多少人要看?抄一段新聞,然後再說幾句套話(與官場套話略有區別),如此文章不難寫,有人一天能寫三、五篇,但要人家讀得下去就難了。這樣的書送給人,非但不能給自己加分,反而會讓人知道你原來寫的是這等文章。為自己着想,這樣的書還是不送人為好。當然,書已出了,卻要下決心不送人,有點難。
此外還有一小小的難處:給不給工作單位的領導送書?不管有文無文,雜文總要帶點刺的,儘管沒有明確刺向誰,但有些領導喜歡對號入座,某篇文章,某段文字就是諷刺他的,從此懷恨在心隨時找機會報復。不送給他吧,他又會認為你這是小瞧他,說他沒文化。領導幹部最不願的就是被人小瞧。送不送呢?送!誰想對號入座由他去吧。
我說送書難,並非是矯情。六年前我出了一本書,印數也不多,還有朋友幫忙,至今還沒送完。每當看到這些沒賣完的書,我就暗暗發誓:以後不再出書了。出書,每個環節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