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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異同/宋志堅

時間:2016-08-01 03:15:53來源:大公網

  郎署長馮唐是在漢文帝與他閒話家常時「冒犯」漢文帝的。他們很隨意地說到廉頗、李牧,漢文帝說:「我要能得廉頗、李牧為將,豈會有匈奴之憂。」馮唐卻乘機進言,說:「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此言很傷漢文帝的自尊,「上怒,起,入禁中,良久,召唐,讓曰:『公奈何眾辱我,獨無間處乎?』」史書中的這幾句話,維妙維肖地寫出了漢文帝在這個短暫時段中的心路歷程。但他還是壓下心頭之火而「復問」自稱「不知忌諱」的馮唐何出此言?馮唐於是批評「陛下賞太輕,罰太重」,直言率眾「終日力戰,斬首捕虜」的雲中守魏尚被削職之冤,以魏尚之遭遇而推論「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漢文帝接受批評,當即就令馮唐「持節赦魏尚,復以為雲中守」,並提拔馮唐為車騎都尉。

  以上兩例所說的進言者之官職都不高,賈山只是潁陰侯灌嬰的騎從,馮唐則是漢文帝的宿衛侍從。但由此二例更可知,所謂「從諫如流」者,包括漢文帝在內,「從諫」之時往往都有一番內心掙扎,所謂「虛懷若谷」,也是戰勝自我之後達到的境界,能支撐漢文帝從諫如流虛懷若谷的,還是漢文帝那種有所畏懼的心態。

  司馬光的《資治通鑒》稱,漢文帝每次上朝,碰到有人進呈奏疏,都停下輦車接受。奏疏所說,擇善而用。「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此處袁盎等大臣中,有上《論積貯疏》的賈誼,也有上《論貴粟疏》的晁錯,以及掌管司法的最高長官張釋之,他們的所進之言,對於幫助漢文帝少犯錯誤多幹實事大為有益。例如,有感於賈誼《論積貯疏》所言,那年春上,「詔開藉田,上親耕以率天下之民」,又先後將田租減半直至全免,以資鼓勵天下百姓從事農業生產。

  漢文帝的有所畏懼,還表現在他對於法律的敬畏。

  漢文帝登基之後不久,便下詔說:「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諸相坐律令。」此詔應有兩層含意:其一,應當以法為正,即以法律作為治理天下的依據,有權不能任性,無論什麼人都不能隨心所欲,既不能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也不能親疏有別法外開恩;其二,作為治理天下之依據的法律,應是利國利民的持平之法,各種嚴刑苛法(包括以株連禍及無辜的連坐法,也包括前文所說的「誹謗罪」與「妖言罪」)均當廢除。用司馬遷在《史記.文帝紀》中的話說,就叫「約法省刑」。

  以法為正,就不能親疏有別法外開恩。這一條,在薄昭身上體現得比較充分。薄昭驕橫以至於殺了朝廷使者,按律當死。他是薄太后的親弟,也是漢文帝唯一的舅舅,那時薄太后還活在世上,但漢文帝沒有因此枉法網開一面而以「賜死」處置,派遣公卿前去與薄昭喝酒,讓他自己了斷。薄昭依然心存僥幸,不肯就此了結,漢文帝又派一群大臣穿着喪服,到薄昭家中哭喪,薄昭這才自盡。有人(例如唐代的李德裕)非議此事,認為漢文帝殺薄昭有損於孝義。司馬光卻認為:「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司馬光還說,如果漢文帝對薄昭法外開恩,那與日後成帝、哀帝時朝綱廢弛的局面又有什麼區別?

  漢文帝當然也有帝王固有之特權觀念,也常會有以權代法的衝動。但因為他自知「不敏」,身邊常會有人提醒、勸阻,廷尉張釋之就是其一。有一次,漢文帝出行,御駕被突然出現的行人驚了,他要處死那人,張釋之卻只處以罰金。漢文帝為此怒髮衝冠,但張釋之還是曉之以理:「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漢文帝慢慢消化理解並認可張釋之所說的法理,說「廷尉當是也」。

  「畏懼」二字,其實也有兩面性,因為「畏懼」而縮手縮腳,只能使人無所作為。漢文帝之「畏懼」卻是全然不是如此,他因「畏懼」而時時鞭策自己勵精圖治,說漢文帝始終都有「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之感並非虛言。他為自己修建陵墓「霸陵」,只准利用山陵形勢,不另立高大的墳堆,只准使用陶製器物,不准用金、銀、銅、錫裝飾。直到臨終之時,還因有所「畏懼」而在遺詔中明言「當今之世,咸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認為自己活着沒有為百姓做多少好事,死了再讓他們重服久喪,只是加重自己的「不德」,並對喪事怎樣簡辦做了相當具體的規定。作為封建帝王,漢文帝無疑也有其種種局限,但他能自始至終保持這樣一種執政者的自覺,也實屬不易。

  漢文帝是文景之治的開啟者,《資治通鑒》評說漢文帝:「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安寧,家給人足,後世鮮能及之。」從某種意義上說,漢文帝之有所畏懼的心態,正是成就文景之治的一個重要元素。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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