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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獎第N名/汪 強

時間:2016-07-16 03:15:44來源:大公網

  近期,全國「魯迅雜文獎」評獎結果揭曉。在多篇相關報道中說,某某獲金獎第N名或某某獲銀獎第M名。我以為這個說法值得商榷。

  此次評獎活動是由全國雜文學會聯誼會和湖北省雜文學會共同舉辦的。參評者有沒有獲獎、獲什麼獎,只能以舉辦者所公布的結果為準。從公開的檔上看,此次雜文創作獎只分金獎與銀獎,而沒有對金獎與銀獎的獲得者再分別排名。因而,我們從檔上查不到某某是金獎第N名。這麼說,也就缺少根據。

  可能有人要說,他是有根據的,某某的姓名及其作品排在金獎得主名單的第N行,一個獲獎者一行,他不就是第N名嗎?不對!舉辦者並沒有說名單是按獲獎名次排列的,怎麼能說排在第N行,就是第N名呢?怎樣排列,是舉辦方的權利,不用說在評獎結果中沒有排名次,就算是排了名次,在名單中也可以不按名次排列,假如願意,用抽籤的方式排列也未嘗不可。在公布的檔中雖然沒有說排名不分先後,但也沒有說按名次排名呀。名單上的先後順序是怎樣排列的,解釋權在舉辦方,其他人可以猜測,但不可將猜測當事實。

  為什麼要強調是金獎第N或銀獎第M呢?無非是要表示這樣的意思:某某不僅是金獎,而且名次靠前,是優中之優。或某某雖然只是銀獎,但名次很靠前,差點兒就是金獎。然而,即使獲獎名單是按得票多少排列的,也不能肯定排在前邊就一定好一點,排在後邊的就一定差一點。比如,排在金獎名單第N行的與第N+1行的,有可能得票相同,如以單純以得票排名,則兩人就應該並列第N名,將排在第N+1行的說成第N+1名,似乎就說低了他。說極端點,也有可能金獎的獲得者得票都相同(從統計規律看,這種概率是存在的),那排在第N+1行的既不比前邊的名次差,也不比後邊的名次好。

  況且,評選文章不像賽跑,不像舉重比賽,不同的人做賽跑裁判或舉重裁判對比賽結果一般毫無影響,文章的評獎活動一旦換了評委,則評選結果就有可能出現大的變化,原來落選的文章可能得金獎,原來榮獲金獎的文章可能會落選。甚至還有這樣的情形:評委不變,換一個時間或換一個環境,結果也可能有較大的不同。因此,文章獲獎只能說明它在評獎的那個時刻,得到了評委的認可。通常來說,能得到認可特別是得到高水準評委認可,確實說明文章自有它的妙處,否則哪能打動評委?但有比評委更重要的,那就是讀者的認可,好文章要能經受讀者與時間的檢驗。

  本次全國「魯迅雜文獎」評獎活動為首次,有眾多的名家參與,能獲獎實屬不易。評委的陣容比較強大,能得到這些評委的認可,也確實表明了作品的品質。誠如主辦者所說,獲獎作品不僅具有思想性、批判性、建設性、時代性,而且具有藝術性、獨創性、通俗性、趣味性,可謂百花齊放,精彩紛呈。一些記者為本地區、本單位的雜文作者獲獎而高興,這也在情理之中。但無論有多高興,寫報道還須謹慎。不謹慎,問題就來了。本無名次,卻說某某為第幾名,這是失實。同時,還容易讓人誤解獲獎者,以為第幾名是他自己說出來的,至少是他同意你這麼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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