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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四慎\孫貴頌

時間:2016-07-02 03:15:31來源:大公網

  三是慎說「簽約作家」。簽約作家制度據說是舶來品。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廣西自治區率先開始搞簽約作家制度,之後全國群起回應,一時如雨後春筍一般快速發展。我資訊閉塞,不了解情況,但僅憑猜測,外國的簽約制度,應當是出版商或公司與作家的合作關係,不會像咱們國家,卻由政府埋單。現在有些「簽約作家」,有的是貨真價實,由政府部門先將銀子付給作者,讓他(她)吃飽了肚子安心創作,寫得好了另外再獎;而有些「簽約作家」,其實是有些文摘類的雜誌,為了方便從別的報刊雜誌上選用稿件,與那些經常發表文章的作者簽一個合同,聲明本雜誌在使用作者的稿件時無需提前與作者取得聯繫,這種做法,也算是「中國特色」。本來,在一些法治比較完善的國家及港台地區,雜誌社要刊登作者的稿件,必須徵得原本刊登的媒體及作者本人的同意,否則就是侵權。如今雜誌社這樣一番動作,摘稿時就省去許多麻煩,避免產生糾紛。當然,雜誌社是會付給作者稿酬的,雙方皆大歡喜。如果後一種情況也算「簽約」的話,至少是有點「夾生」。以我的理解,雜誌社與作者的「簽約」,最顯著的標誌應是「首發」,作者首先或者唯一的投稿地方,是簽約的雜誌,雜誌社會給作者優厚的待遇。解放前與解放後的一段時間,許多報刊雜誌與一些著名作家簽約,都是文章還沒發,稿費已經寄去了,這樣「逼」作者趕快並且首先給他們供稿。這與如今一些作者號稱的「簽約作家」,完全是兩條道上跑的車。

  四是慎說「專欄作家」。不少文人都號稱是「專欄作家」,其實不是。所謂專欄作家,至少需要兩個基本條件:其一是長期在報刊雜誌某一固定欄目發表文章;其二是專欄作家的文章都是編輯提前約好的,就像種水稻一樣,編輯將這塊水田整好了,專門等你弄來秧苗往上插,甚至稿費都是事先講好了的。現在紙媒對「專欄作家」的要求都比較高,一般都是地方文學界的名人,因此所付的報酬也比一般的作者優厚一些。在下不才,也曾在報紙上開過長到一兩年、短在一兩月的專欄。從前在南方某報開專欄時,每周必須在固定的時間給編輯將稿件發過去,如果編輯沒有收到,就用傳呼機傳呼我,告訴我「請再發」,我就重新用另一郵箱再發一遍。這樣,除了逢年過節,一年下來,發稿量近五十篇,也是很忙的。然而有的作者偶爾在報刊的某一欄目上發了一兩篇稿件,就急急忙忙宣稱是「專欄作家」,不知是真不明白這個道理,或者是揣着明白裝糊塗。

  以上這些,說到底,無非是一個「角色定位」問題。一個文人,太貶低自己當然不必要,否則很可能造成市場的貶值。我們沒有蘇東坡當年遭貶謫後那種「自喜漸不為人識」的開闊胸懷,沒有陸放翁種田採菊時那種「人情愈薄喜身輕」的達觀超脫,然而太膨脹、太自誇了也不好。《論語》有言:「陳力就列,不能者止。」是奉勸那些想當官的人,你有那個才能,就去爭那個位置,否則不如趁早拉倒,此話完全可以用來作為文人的鏡鑒,畢竟最重要的是靠作品說話,而不是靠帽子發言。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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