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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四慎/孫貴頌

時間:2016-07-01 03:15:46來源:大公網

  「文人」的範圍很廣。這篇文章所說的文人,主要是指文學藝術工作者。   如今的文學藝術工作者,但凡喜歡舞文弄墨的,都注意包裝和推銷自己。這本無可指摘。全球資訊化的互聯網時代,如果再效仿古人「好酒不怕巷子深」的那一套,恐怕就成「養在深閨無人識」了。   現代社會的現代人,這個理不用教,幾乎無師自通。文人都是精明人,更無需多說。然而推銷得注意分寸,得恰如其分。否則,搞得不好,就會弄巧成拙,得不償失。

  以下是文人們應當謹慎從事的四個方面。

  一是慎說「著名」。現在只要是個寫小說的,寫詩的,跳舞的,唱歌的……總之與文學藝術沾上點腥氣的,旁人介紹起來都會加上「著名」二字,介紹人本來是一種恭維,一種奉承,然而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不但有意,而且愜意。尤其是作者本人,感到很受用,拿著個棒槌當針紉。別人叫你「著名」倒也罷了,自個兒也當真「著名」起來。我就曾看到有位作家,在一篇校對稿上,親自在他的名字前面加了「著名」二字,這就顯得太自以為是、太不謙虛謹慎了。其實,許多人不知道,「著名」這個詞,在開始並不是個多麼美好的字眼,連褒義詞都算不上,最多算作中性詞。我曾在《老照片》一書中看到一幅照片,下面赫然寫著:「著名盜賊×××昨天被斬」。到了今天,文人要想「著名」,起碼得有個條件。一般而論,要有名著或者名篇才算名副其實。文人的「著名」,其實著的不是人,而是作品。作品不着名,只是人著名,有啥用?這就像「有身份的人」與「有身份證的人」不是一回事一樣。作為一個文人,別人加在你身上的頭銜,首先得先自掂量掂量,我到底值不值那個「價」?值那個價,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如果不值,就是掉價,趁早退貨,別讓它成為累贅。早幾年,我所在的市搞過一次「百名文化名人」推薦活動,單位曾勸我也報名參加,「有棗無棗捅一竿子」,我一聽就膽怯,在下連一個真正的文人還算不上,怎麼敢去冒充「文化名人」!名人遍地花開,不缺我這棵白菜,於是婉言謝絕。

  二是慎說「一級」。如今許多內地文學藝術工作者,在自我介紹或他人介紹時,都會加上「某某是國家一級演員」、「國家一級歌唱家」、「國家一級美術師」,其實這些都是天邊外的事。這些「頭銜」,全是某些人自己扣到頭上的。所謂「一級演員」,只是一個職稱,是表演藝術領域的正高級職稱,是對一個演員表演藝術水準的肯定,它最實在的用處是工資可以多發一些,然而從來沒有所謂「國家一級」、「國家二級」之說。還有「國家一級作家」,這個東西的正式稱謂,應當是「文學創作一級」,也是個職稱。由申報者所屬的廳、局、司級單位的評委會評定,經省、部級機關下設的專門機構核准,發給資格證,與「國家」沒有瓜葛。可是不知哪位高人帶頭,叫成了「一級作家」甚至「國家一級作家」,從此群起回應。外人聽來好像是「一級作家」就是文章一級了,就像果品公司收購水果,一等的價錢自然比二等、三等的要貴一些。其實內行人都知道,職稱早已越過了技術或學術水準的層面,剝離出的,只是一個待遇的標籤而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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