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遭遇一件麻煩事,據朋友自述,某日乘巴士坐在一位女士旁邊,他一路都在看手機解悶,到某一站女士下車,因她坐在靠窗口一邊,朋友稍微挪動讓她經過,那女士可能因為大腿擦過他膝上的背囊,便反身指摘他非禮。
自此開始擾攘,直至報警,巴士停到路旁,全車乘客下車等候處理。後來警員到場,聽取雙方口供,最後認為無法入罪,只好登記各人資料後放行。
這種事真是有口說不清,女士大腿感覺被什麼碰觸,那究竟是男人的手或是男人的揹包,大腿無法分辨。如碰的是揹包,那豈不冤枉了男人?但若是男人伸手非禮,又判定是揹包碰觸,那似乎又放生了一個流氓。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常都會有與女士同座的機會,出出入入的,有時難免觸碰,比如男人的手放在揹包上,女士經過時碰觸了他的手,他的手本沒有任何動作,又能不能判定他非禮呢?真是口同鼻拗。
為免麻煩,發生這種情況,最好男士起身讓路,躲開兩步,或兩手抱肩,自動將自己綁起來,至少那樣先作自我防備,免卻無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