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愧對母親\宋志堅

時間:2016-06-11 03:15:40來源:大公網

  本世紀初,妻子買新股,有一次中籤。母親大概也聽人說過,新股中籤可以賺錢,她對我說,這中籤的股票,以後買了賺了錢,也分一點給她,讓她高興高興。我知道母親想要的並不是錢,她只是想分享喜悅。我們平時拿錢給她或寄錢給她,她都積攢?沒有花,說以後辦她的喪事,不要再讓子女花錢。我知道她的習性,也就滿口答應。當時有朋友說,那中籤的新股可以漲到二十幾元,因為沒有漲到那個數,妻子就不甘願賣掉,以後一直下跌,也就一直沒有賣,直到母親去世,我都沒能讓她“高興高興”。她或許早就忘了此事,我卻總是於心不安。事後常想,我為什麼不能弄個“美麗的謊言”,說這股票賣了,賺了萬餘元,即使拿幾百元給她也行,即使她回老家之後寄給她也行。我為什麼就那麼刻板?

  母親曾來福州定居四次,總共十年。她對老家的鄰居與親友說,第一次是乘硬?來的,第二次是乘軟?來的,第三次是乘飛機來的,第四次也乘飛機,由孫子孫媳到福州旅行結婚時護送?來的。女兒上大學後,母親對我說,她該回老家了,再不回去就要回不去了。我懂得她的意思,那年她已是八十七歲高齡,她想葉落歸根。湊巧二姐他們也要從福州回老家去,我就順便讓他們護送回去了。那時沒有動車,火車要十幾個小時,乘的是硬?,但我想,頭天下午上車,次日清晨到站,就在火車上睡一夜,還有二姐護?,也就沒有在意。次日得到的資訊,外甥在杭州接車時,母親已經疲憊不堪了。事後常想,母親不可能再來福州,這是最後一次,我為什麼就不能買兩張機票,自己專程送她回去,給她的福州之行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這不是我沒有能力做到的事呀!

  父親去世之時方才六十六歲,那時候,我們兄弟姐妹的經濟條件都相當有限,我還在受?疾病的折磨與煎熬,我們沒能讓父親過上一天好日子。母親活到九十歲,她乘過飛機,住過“洋房”,看過電視,用過空調,所有這些,今天的人都不稀奇,但父親都未曾享受過。所以我們都說,父親不如母親有福氣。然而,母親去世近十年來,每當我想到以上兩件事,就感到愧對一個“孝”字。

  孝是什麼?孝不是做給別人看的,它應當發自內心,出於真誠;孝亦毋須“?冰求鯉”、“郭巨埋兒”,卻體現於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未曾想到也好,未曾顧及也罷,疏漏的點點滴滴都會使“孝”打折減分。母親養育我們,乃是全身心的投入,她對子女的關愛無微不至。母親老了,需要我們之時,我真的就盡心盡力,體貼入微嗎?

  今年農曆四月初十,即西曆五月十六日,是母親的百歲冥誕。在母親的亡靈面前,我想說的就是這兩件已在我的心頭鬱結多年的往事。“子欲養而親不待”,我這才體會到《韓詩外傳》中這句話的沉痛,這是無法彌補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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