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自民黨修憲推進部部長細田博之(中)22日召開會議 共同社
【大公報訊】據共同社報道:日本自民黨研擬的修憲案內容大致擬定,該黨修憲推進部22日召開會議,支持首相安倍晉三的提案,在維持第九條第二款的「不保持戰力」基礎上,寫進「保持自衛隊」條文。
現行日本憲法共103條,最受重視的是被稱「和平憲法」的第九條。其第一款規定,日本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戰爭、武力威嚇或武力行使來解決國際爭端;第二款規定,日本不擁有陸海空軍或其他戰力,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在22日會議期間,雖然自民黨前幹事長石破茂等強烈主張刪除第九條第二款,並將自衛隊定位為「戰力」,但安倍的主張仍取得了多數支持。自民黨將在修憲條文中對自衛隊地位採用「自衛措施」的表述方式,明確規定自衛隊可行使自衛權。
修憲將保留第九條全文,並加入「第九條之二」,當中寫入兩款:其一,為守護日本的和平與獨立,保持「以採取必要措施為目的」的自衛隊;其二,「自衛隊的行動由法律規定,並由國會承認及其他規管所限制。」
有分析指,政府需就修憲內容給予清楚解釋,如何把「不承認交戰權」與「保有自衛隊」結合起來,比如必須明確說明「何謂自衛隊」,如規模、活動範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