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篇報道,說是一位在囚人士的家長探監,他問監獄職員:「你們是怎樣教育的?竟能把這些活生生的孽子扳正。」
張志明先生和他的同事們使用各種療法,文化教育療法、親情療法、宗教療法、勞動療法,醫治一隻隻迷途羔羊的心靈。他們抓住一雙雙犯過罪的手,從泥潭裏一分一寸地往外拉,帶領他們一步一步地重回正道。在囚人士轉變的事例,我們聽起來動聽,當中的細節和難度,怕是很少有人知曉!
張先生總用「在囚人士」一詞來指他的工作對象,而不是「囚犯」或「犯人」。我不太理解他與囚犯之間的關係怎麼那樣隨和,那樣融洽,可以是這樣嗎?職員是正面人物,犯人是反面人物!我是這樣想的。
我彎彎繞地對張先生說:「你們與在囚人士相處,雙方的感情距離看上去並不大。」「我們不把他們當犯人,他們也不把我們當外人。」他脫口而出,這話聽得我着實感到新鮮!我從前沒有到過監獄,在我的潛意識裏,囚犯就是壞人。我說:「『不把囚犯當犯人』,怎麼會是這樣?」「如果把他們當犯人,我怎麼工作?實際上,我是把在囚人士當朋友,大家以誠相待,相處就隨和。」他說。
「把在囚人士當朋友」,這違背了我的概念。我說:「把囚犯當朋友,合適嗎?」「沒什麼不合適呀!如果不把他們當朋友,他們就很難與你親近,和你聊天,對你說真話。再說,用朋友的姿態相處,工作起來也愉快!否則,我哪裏可能一幹就是二十幾年!早離開了,為什麼非幹這一行不可?」
「對你和你的同事,他們好像也有感情。」這話可能說對了。張先生說:「囚犯的尊嚴必須得到重視,對他們要公正體諒。我在教育界工作時間長,經驗多一點,又是過來人,可以根據他們的具體情況幫幫忙,開導,啟發,指點。隨和了,協調了,工作起來也順手。」
「幹這一行,可以親歷他們的變化過程,好的結果令人欣慰。每年聖誕節期間,我會收到一些出獄人士寫來的賀卡。看到他們誠實,知道感恩,我很高興。」聽到這裏,我理出了點頭緒,換位思考,他是對的。我跳出了「囚犯就是壞人」的思維模式。
監獄職員的工作,就像人類靈魂再造,把一顆顆扭曲的心靈拉直,塑造成另一個樣子。這種再造過程,難度可想而知。聽說剛到監獄的囚犯,不少都是染過髮的,赤橙黃綠青藍紫的,都有過。要讓他們告別過去修正人生,監獄職員的努力不可輕視。
去監獄一次兩次,能滿足好奇感,好奇感之後是厭倦感。路途遠,時間長,交通複雜,我準備打住了。
「監獄的囚犯也需要有人為他們服務,特別是那些求知若渴、願意學習、願意更新的人,更需要有人把上帝的寬恕和人間的關愛傳遞進去。」外子的一番話,指出了事情的新意。「說得好!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