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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考辨/趙稀方

時間:2018-03-07 03:15:58來源:大公網

  圖:圖文並茂是《伴侶》的重要特色/資料圖片

  對於「香港新文壇的第一燕」《伴侶》的敘述,我們主要受到香港新文學當事者侶倫的影響。

  在《香港新文化滋長期瑣憶》一文中,侶倫將《伴侶》稱為「香港出現的第一本新文藝雜誌」,他談到,《伴侶》的「主編者是張稚廬」,它是「一本純文藝性質的雜誌」,其內容「側重刊登創作小說,其次是翻譯小說,此外還有雜文、閒話、山歌、國內文化消息等項目」。侶倫借用別人的話,稱讚《伴侶》:「當日有人寫過一篇推薦這本雜誌的文章,稱《伴侶》為香港新文壇的第一燕。」因為沒人見過侶倫所提到的文章,「香港新文壇第一燕」的版權後來就落到侶倫頭上來了。

  《伴侶》雜誌不易看到,連香港報刊研究專家楊國雄也只看到《伴侶》的六至九期:「因為缺藏《伴侶雜誌》的創刊號,沒法看到該刊的發刊辭。」由此,侶倫的說法,一直被香港文學史所沿用。筆者查閱到了包括創刊號在內的《伴侶》的一至九期(第一期創辦於一九二八年八月十五日),這才發現侶倫的諸多說法事實上並不準確。

  侶倫說,《伴侶》「主編者是張稚廬」。事實上,《伴侶》無「主編」之稱謂,前三期「編輯」是關雲枝,社長潘豈圓,督印余舜華。從第四期開始,「編輯」才變成張畫眉,即張稚廬。

  侶倫說,《伴侶》是香港的第一本「新文藝雜誌」,「純文藝性質的雜誌」,「側重刊登創作小說,其次是翻譯小說,此外還有雜文、閒話、山歌、國內文化消息等項目。」事實上,《伴侶》英文名為Illustrated Family Magazine,就是一個家庭生活類刊物,主要刊登生活類雜文,文學很少,直到第七期開始才變成以文學為主要內容,可惜到第九期就沒了。《伴侶》並非由什麼文人團體主辦,據第一期封底,《伴侶》係由中華廣告公司主辦,地點在香港大道中六號四樓。

  《伴侶》的題材內容大體分為以下幾種,姑且以第一期為例略加介紹。一,服飾類:第一期的穎子、金全的「新裝圖案四種」是四種新裝服飾的圖文介紹,每種佔據一頁,篇幅頗不小。二,家居類:石彤君主撰的介紹家居陳設的「現代室」一欄,自第一期一直延續到第六期,直至第七期才消失。三,雜文類:第一期有介紹游泳能手梁兆文、舞蹈明星郎德山父女的文章,還有一篇冰蠶的《中國新文壇幾位女作家》,算與文學有關。四,閒談類:第一期「伴侶閒談」有《情書雜話》等文,無非風花雪月。五,徵文類:《伴侶》第五期是「初吻」專號,刊登了侶倫、張吻冰、秋雲等十二位作者的有關於初吻的徵文,都與文學無關。第十期預定是「情書」專號,可惜沒有看到。六,文學類,主要是小說、翻譯和詩歌,數量較少。總的來說,《伴侶》上文學的比例很低,第一期只有兩個短篇小說:雁遊的《天心》和盈女士的《春三與秋九》。雁遊的《天心》抄襲了《小說月報》十一卷十一期的一篇譯文(安黎士.威廉士〈Anrice Williance〉的《一元紙幣》),大概只能算作譯文。《伴侶》全部九期,一共只發表了十四篇小說,一期還不到兩篇,當然,其中有一些是連載小說。

  《伴侶》的發刊詞置於第一期的首篇,題為《賜見》,但較為簡短,較能表達《伴侶》意圖的,是一九二九年新年號(第八期)的篇首《新年大頭說點願意說的話》。然而,這篇文章卻不能不讓我們對這「香港文學第一燕」很失望。

  文中提到:「伴侶之出」,只是想「談談風月,說說女人」,「作為一種消愁解悶的東西,給有閒或忙裏愉閒的大眾開開心兒罷了。倘還得扯起正正之旗,則以『趣味為中心』是更其明白而又較為冠冕的!」《伴侶》將自己的創作定位在通俗文學:「在能力尚弱的我們,對於為大眾所需要的通俗文學的建設上,也想效點綿薄的微勞的……為了這個緣故,我們先就在每篇小說中加上一些插圖。」

  插圖倒的確是《伴侶》的重要特色,在《伴侶》上佔據較多篇幅。圖畫在《伴侶》中決非點綴品,《伴侶》本身就是一個圖文並茂的刊物,這是它區別於其他刊物的一個市場定位。據侶倫回憶,主辦《伴侶》的中華廣告公司的經營者與司徒喬是大學同學,因為這種關係,司徒喬得以為《伴侶》畫插圖。司徒喬是知名畫家,在現代文壇上享有聲譽,可以說是《伴侶》的一個招牌。

  與「通俗文學」相關,我們還需要提到舊體詩詞,《伴侶》第一期刊登了兩部詩作:一個香港資深文人黃天石的《滿江紅─紀恨》,另一部是意蘭的《戀歌七章》,全部是舊體詩詞,沒有新詩。有這些舊體詩詞的存在,《伴侶》甚至很難說是一本純粹的「新文藝」刊物。

  《伴侶》上的白話小說,多以言情為主,主要涉及愛情家庭關係等,符合《伴侶》家庭生活類刊物的定位。在《伴侶》上發表小說最多的是張稚廬,他以畫眉、張稚子為名發表了七篇小說,佔據了全部十四篇小說的半壁江山。張稚廬的《晚餐之前》(第二期),《雨天的蘭花館》(第三期)寫年輕夫婦為家庭瑣事衝突,《試酒者》(第八、九期)、《梨子給她哥哥的信》(第九期)等幾篇寫愛情糾紛,《夜》(第四期)和《春之晚》(第七期)則寫父母和子女的婚姻衝突。這些小說,有的較為簡陋,有的初具規模,整體來說較多停留於生活表面,熱衷於青年人所糾結的愛情家庭本身。

  在《伴侶》上發表小說的,還有早期香港新文學代表作家侶倫。侶倫的《殿薇》連載於《伴侶》六、七、八、九期上,是該刊的一部重頭小說。不過,這只是一篇多角戀愛的小說,寫女主人公殿薇周旋在三個男朋友子菁、若昭和心如之間。這篇小說的題材有點像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記》,然而侶倫僅僅停留在多角戀愛的表面,而沒有像丁玲那樣深入剖析莎菲的心理糾結,從而開拓出女性主義的主題。

  盧瑋鑾曾在《早期香港新文學作品選.編選報告》中質疑香港早期文學過於受侶倫說法的限制,「因為資料不全,對早期出版的文藝刊物,我們往往給某些人的一兩篇回憶文章定調了,這也是很難說的,例如目前許多人談《島上》、《鐵馬》、《伴侶》這三份刊物,多數依據侶倫的回憶文章,這種研究方法其實是有問題的。」誠哉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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