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眼」並非說照眼睛上來一老拳,而是古玩行的詞彙,意思是看走了眼,買到贋品,不但賠錢,還丟人現眼。
現如今,不少人手裏都有幾個閒錢,收藏熱此起彼伏。瓷器字畫和田玉,紫檀沉香黃花梨,翡翠琥珀黃蜜蠟,各有所好。但收藏不比買菜,考驗學識眼力,甚至還要鬥智鬥勇。有幸「撿漏兒」淘到寶貝者固然有之,但「打眼」上當者更數不勝數。小老百姓,平安是福,收藏一二藉以怡心養性則可,若拿身家去賭一夜暴富,則萬萬使不得。
一老者在北京琉璃廠花十萬購得一個雕了九層的象牙球,自以為撿到稀世珍寶。後經行家點撥,方知十五六層的象牙球也不足為奇,自己的「寶貝」行情價也只值一千塊錢。但多年攢的養老錢已付諸東流。
收藏大家也曾在琉璃廠「打眼」。清末,張之洞有次見到一巨甕,形制奇異,周身斑駁篆籀文。張愛不忍釋,不料店家卻說此乃某府珍藏,只是暫借陳設,概不出賣。後幾經纏磨,店家乃前往主家相商,答應出售,討價還價以兩千兩銀子成交。張狂喜不已,置之庭前賞玩。並且將甕上文字拓印,誇贈好友。某日雷雨後,甕上篆籀文俱化為烏有。再仔細瞧,方知不過一普通陶器,文字係以紙裹蠟假造,然技藝絕巧,以假亂真。且店家又上演「欲擒故縱」,終騙倒經綸滿腹的張之洞。
乾嘉道光年間的阮元也是受害者。阮元為編《金石索》,讓好友汪容甫幫忙搜羅。一日,汪袖一石以進,古色斑斕,隱約有款識,篆法奇古。汪稱此石雖殘破,但值千金。阮元再三細看,點頭稱是,遂照價付之,並列入《金石索》。一日,二人至河濱茶肆,汪指着岸邊一堆亂石問阮,與此前所獻之石相比如何。阮元一看,又羞又氣,原來彼石即河邊一石塊而已,繼而醒悟汪乃借此暗諷。無奈《金石索》已出版,未免出醜,又給汪數金,算是封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