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風暴席捲全球後,法國老牌女明星嘉芙蓮‧丹露,與一百個法國知名人士聯署一份聲明,認為「強姦固然是犯罪,但着迷一個人,即使是固執和笨拙的方式,就不是罪」。法國人生性浪漫,她們大概是要維護男女之間浪漫調情的合法性。
有沒有女士浪漫得每天都希望有男人來和她調情呢?在法國,可能是有的,但在其他國度,至少這樣的女性不會太普遍。
問題的要害在於,不管你認為自己的追求是得體還是不得體,你需要事先取得對方的同意,在對方已經多次表示厭惡後,你不可以再「固執或和笨拙」地公然違抗她們的意願。
未經一位女士的同意動手動腳,那不是「固執和笨拙」的方法,那是明目張膽的侵犯,這是簡單常識。
男人可不可以倚仗權力,或自以為是的魅力,在職場或消費場所,以女方不可接受的方式,去表達愛意呢?當然是不可以的,因為你是強人所難,你的方式對方「不接受」。
或許一個色膽包天的男人,有一天恰好碰上嘉芙蓮‧丹露這類無所謂的女人,他會僥幸得手,但幹這種勾當的風險很大,他隨時會被人告上法庭。他要不要逞一時之快而冒干犯法律的風險呢?他要好生衡量清楚。
嘉芙蓮‧丹露們後來又對自己的聲明表示歉意,事實是,侵犯女性的事太普遍,此風不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