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回國探親,中午都要陪父親看央視一台的《今日說法》或十二台法制頻道的《一線》、《天網》等。大學中文系的老同學也喜歡,點評說:比內地絕大多數電視劇都精彩。我在美國不看電視,回國探親時除了這些也不看其他節目。
為什麼愛看法制節目?父親青睞智性的挑戰,對破案故事情有獨鍾,而偵探小說、電影或電視都有待解的謎團引人入勝。而且,央視這幾套法制節目普及對法律的最新解讀,讓百姓在聽故事的同時了解立法、執法、司法的各項程序,寓教於樂。老同學喜歡看此類節目又另有說辭。她覺得《天網》、《一線》雖聚焦案情,說的其實是世間人情。人際衝突發展到殺人越貨是極端個案,但這些例子展示了人間真實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比吹上天的「神劇」好看多了。
我想,他們列舉的理由其實都證明了故事的魅力。心理專家早就發現,我們記憶故事的能力遠超過對理論的把握。學術思維再高深,對業外人士來說太抽象。聽不懂,沒意思,自然不感興趣。反之,好故事深入淺出,感染力強,讓聽眾隨着生動跌宕的情節與故事中人同呼吸,共命運,不但容易留下深刻印象,且能發生共鳴,進而激發獨特的心得體會。也就是說,故事在受眾心目中佔上風靠的不是「科學精神」─從科學角度看,個例再有趣,難以複製,不可證偽,不能算證據,而是對人心的精準把握。
法制節目要成功,編故事和講故事者至少得掌握以下要點。首先是接地氣。觀眾關心的是和自己的日常生活緊密相關、有可比性的事件,這樣才能激發他們的真情實感。如果故事中人離自己距離太遠,也許能滿足部分獵奇心理,但讓人難以認同的話,看了也難獲得情感上深刻的觸動和充分的滿足。英國女王地位尊貴,生活奢華,但很難引發普通人的嫉妒,因為她和我們太不一樣了。但同事忽然獲得上司賞識,就可能讓你寢食難安,因為同儕起點相同,境遇相似,容易引發攀比之心。
其次,故事永遠比說教吸引人。愛聽故事可能是人類與生俱來的偏好。人從遠古進化而來,最初通過講故事、聽故事才能學習文化,傳承知識。相比較,動不動就給人上政治課,一開口都是高大上的標語口號,貌似佔領道德制高點,但會讓聽眾感到你居高臨下教訓人。不但不能傳播理念,反倒容易引發反感。至少我是聽不進滿口大道理的。
再有,「真實」也是一大賣點。別說「紀實」、「實證」類節目,就是火爆的「脫口秀」也抓住了受眾的這種心理。平日不看書,不愛文學者,可能會對他人的「真實人生」津津樂道,百看不厭。其實脫口秀和電視劇一樣,都經過了藝術加工,其中故事不乏虛構,更難免炒作,但一旦套上「事實」的標籤,就自帶光環,讓人感覺可信、可靠。君不見,哪怕特朗普毫無根據地大開「黃腔」,依舊有手下兢兢業業地提出所謂「另類事實」(alternative facts)的說法為他圓謊?
當然,愛看法制節目也有可能是為追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公平社會,為自己不像故事中人那麼倒霉慶幸,或藉沉浸於他人的磨難迴避現實問題,各種隱秘心理難以一一盡述。無論如何,故事都有套路,只看戲法是否巧妙。情節太過老套,會讓觀眾覺得乏味無聊。過分誇張,又會招來矯揉造作、有失真實的差評。世間故事也就三五種情節範式而已。講故事,把握好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這個「度」,才能吸引觀眾,永葆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