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拾字君說說「章」。現代漢語的語境中,提到「章」字首先想起的總是「印章」。在彙集兩漢典章制度的《漢官儀》中,有「吏秩比二千石以上,銀印龜鈕其文曰章」,是說俸祿到了二千石以上的官吏,才可以用銀質、上有烏龜造型裝飾的官印。此時,「章」字已經有了權力代表的象徵意義。
拾字君聖誕舉家出遊,目的地是不近不遠的廈門。在駛往鼓浪嶼的渡輪上,工作人員介紹鼓浪嶼上流行「蓋章文化」:大大小小的店舖都有各具特色的印章提供,無論遊人手持的是專門的蓋章本,還是自帶手帳乃至地圖都可以免費加蓋。乍一聽來,恍如隔世。回想起來,上一次「蓋章文化」風靡全國的時候,應該是二○一○年上海世博會期間,手持一本「世博護照」,去各個國家的展館收集印章成為了無數世博遊覽者最為熱衷的事情,甚至還出現了「全印章」護照在網絡上高價出售的現象。
其實「章」字的本意很雅,《說文解字》中說「章,樂竟為一章。從音從十。十,數之終也。」音樂結束就叫做一章。因為「十」是數字的終點,所以表示音樂結束的章字,就用上面一個「音」字下面一個「十」字來表示。從這一點出發,我們像介紹「弓長張」一樣,介紹「章」字時常用的「立早章」,其實並不正確,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音十章」。
這篇「字裏人間」刊出之時,正是二○一七年的最後一日。這首名為《2017》的樂曲到了樂竟之時,這曲是高亢昂揚還是婉轉低沉,都已近完結,只可閒時回放,不宜掛肚牽腸。且翻過這一頁,願君的《2018》無論喜悅還是悲傷,在樂竟終章,都可以寫上「無悔」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