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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拾字君

時間:2017-12-24 03:15:46來源:大公網

  歸,《說文解字》中說「歸,女嫁也。」歸的本意是婦女出嫁,因為有出嫁之後不久就回娘家省親的習慣,所以就假借為歸還的意思。這個星期,拾字君就從一篇香港作家的小說《龍伯》,分享一下這個「歸」字。可能因為這篇小說寫於一九五○年代,時間較為久遠,拾字君略一搜索,發現網上完全沒有。為免諸君滄海遺珠,拾字君就斗膽在此簡述一下小說的情節,用網上流行的表達方式,是「以下有劇透,慎看!」

  故事的講述者「我」,初到泰國時投靠龍伯,在他的雜貨舖中打工。龍伯雖然在泰國生活多年,卻一心掛念着老家唐山。他常會在半夜驚醒,然後對我回憶起那個改變了他一生的大旱之年──那時,他還年輕,在唐山剛剛娶妻生子。但兩個村莊為了爭奪水源而大打出手,他錯手打死了一個剛剛結婚的男子。在內疚之中,他趁着夜色去偷偷放水給對方村莊,卻被自己人發現,引起公憤被逐出家族。從此,他被迫與妻兒分離,獨自來到千里之外的泰國謀生。

  我幫龍伯寫信回鄉,他雖不明說,卻一直擔心多年未見的兒子「生子肖父」,常常在信中叮囑他「百忍為福」。誰知造化弄人,又一場旱災,又一場為爭水而起的械鬥,他的兒子被對方村莊的人打死。我不忍告訴龍伯,百般隱瞞。龍伯日漸老邁,一心想要回鄉,總是叨唸「這幾根骨頭要散都得散在唐山呀……」卻一直有心無力,直到埋骨他鄉,龍伯也沒有再能回到自己魂牽夢縈的唐山,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兒子。

  作者的文字有一種難得的純淨,只需用簡單的語句將來龍去脈清楚交代,就足以感動人心,因為故事本已飽含深情,所以毋須特意煽情,通篇是對流離的無奈,對故土的眷戀;寫的是暹羅,又何止是暹羅,寫的是龍伯,又何止是龍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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