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美國各州槍械管理日益鬆弛,持槍許可證的發放量直線上升。我住的愛荷華(Iowa)州也通過新法案,允許在「自己或他人面臨重大人身危險」時使用「致命武力」。即,無論何時何地,碰到搶劫、強姦、綁架等重大刑事案件,都可先開槍再問話。我一貫敬畏武器,從沒想過買槍。最近聽公共廣播台的節目,卻對美國的槍支文化加深了理解。
本州某處特地開設持槍許可證「女士培訓班」,專為有興趣持槍的女性服務。培訓除了傳播法律法規、持槍知識以及討論何時用槍外,還有實踐項目:虛擬二十多個情境,檢驗學員能否學以致用,做出恰當反應。
這種培訓注重心理、思維訓練,而不是開槍技術,較全面合理。生死關頭沒空細想,所以老師首先問:你是否做好了殺人的準備?在何種情形下,為了保護誰你才會開槍?你會瞄準哪個部位?要是傷及無辜,你是否做好了傾家蕩產給予賠償的準備?
持槍理由不外兩類。一是顧慮環境危險,想保護自己和家人。有槍也許就能以弱克強,不靠體力或打鬥能戰勝犯罪。二是家族傳統使然,持槍被視為身份、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從個人權益角度看,這些都合理合法。至於持槍是否能讓大環境更安全就難說了。但加強對持槍者的培訓、監管,對公共安全也不無小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