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諸事可以有不同看法,可以有不同的生活態度,甚至可以有不同的道德觀,更可以有不同的政治取向。這在自由的香港是理所當然的。
但對上述諸選項都要有底線,這是法律的限制,更是為人的良知。
最近,針對某教育界人物兒子不幸身亡的事件,民眾通過各種方式表示了悼念和對母親的安慰。網上縱有些不合調的雜音,也是鬼鬼祟祟地偶出一兩句,然後在網民的譴責下灰溜溜地潛水。
但有一事令正直有良知的港人們憤怒和震驚。這事發生在香港唯一的教育高等院校。她是為香港培養未來的中小學準老師,為香港培養下一代的。她的學生或需要比其他學校的大學生更有同理心,質素也更加精良。偏是這所院校的學生會,針對死亡事件上演了為香港人不恥的一幕。
針對社會的批評,教大學生會主席不僅不檢討、不反省,反又扯出一個「言論自由」的問題,企圖反咬一口。她不知道,「言論自由」其中一條底線是不可違背人類的良知,不可對他人痛苦幸災樂禍。校長聯署聲明,表現了對教大這次風波「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態度,也是社會對一些無法無天的年輕人發出「不」的信號。
曾教過不少教師的培訓課程,感到有些人的知識結構、為師態度都值得檢討。只可惜他們自我感覺好得不得了,其思想方法與教大風波表現一脈相承。這說明香港的教師培養計劃有必要改進提高。